1.门卫接待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门应遵守本制度,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条 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1)本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应穿着规定服装,佩挂胸卡于胸处,以便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着拖鞋。
(2)员工出入公司,如果携有物品,应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3)员工上下班时,应排队打卡,并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发现依考勤管理规定处分。
(4)凡进出公司及在公司范围以内,无论上下班时间一律佩挂胸卡,未按规定佩挂者,依有关规定处分。
(5)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
1)从业人员临时因公外出时,应经直接上级批准,并经保安人员记录出入公司时间。如遇异常情况应即联络其所属部门的主管处理。
2)工程部、销售部人员外出,应填写出工单,说明去施工、销售现场或其他场所,保安人员要做详细登记。
3)因故请假出公司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公司。
4)下班时间除加班外,禁止逗留。
第四条 公司外人员出入管理:
(1)工程承包人及雇用人员须入公司工作,先由工程承包人填具“出入公司申请书”一式两份,经工程部经理及负责安卫的主管领导核准后,一份送办公室审核,一份送门卫存查,并凭此换发“工程承包人入公司凭证”。如入公司工作时间在一日以内,可免送办公室审核。
(2)凡公司外人员来访者,应先填签“来宾登记表”,保安人员负责引领前台接待。
(3)离开公司时,应携“贵宾证”交还“保安室”,并由保安人员签注离开公司时间。
(4)禁止来宾未经准许进入公司,发现或接获他人举报,应由办公室查明责任归属,如因保安人员管理不严,公司给予当值人员2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