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 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 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 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54米)。 加强50米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此前,住建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提出: 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 县城民用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鼓励新建多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