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阅送审申请资料,发现审价的疑难之处在于: (1)承包服务合同协议条款约定不明确,仅规定了标的价格、付款方式,却没有约定合同价的计价方式,也没有约定结算价的变更条件和变更价款的计价方式。 (2)签证记录不完整: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甲方聘请了工程施工监理但未聘请投资监理/财务监理,实际发生的深化设计及变更细节情况缺乏相应的签证记录,且并未对变更内容和变更预算进行相关审核和批准。 (3)合同结算原则不够具体详细:由于商务标清单的描述详细化程度不够及过程资料的不完善,对于“撤销细项”的认定和设备材料变更的确认已经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