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招标活动公告公示的发布媒介、内容以及责任追溯等方面进行了修改、细化,以增强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办法》,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的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统一称“发布媒介”)。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以同步在其他媒介公开,但要确保内容一致。另外,在具体操作上,《办法》指出,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按规定同步交互招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