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组_专业性较强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024-11-25 2点热度 0人点赞

专业性较强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 工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日 期:

资料员 (章节):

目 录

(1)临时用电工程

(2)脚手架工程

(3)基坑支护

(4)模板工程

(5)起重吊装作业

(6)塔式起重机

(7)物料提升机

(8)其他垂直运输设备

(9) 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工程

1.1 一 般 规 定

 

1.1.1 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1.1.2 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1.1.3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1.1.4 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1.5 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1.1.6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1.7 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1.1.8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1.9 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1.2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1.2.1 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1.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总配电箱用符号“A”表示。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线接入,并装设电流互感器、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及总开关、分开关。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符号“B”表示。其中1、2、3表示序号。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3.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4.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7.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箱内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8.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2.2 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1.3 施工照明

 

1.3.1 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1.3.2 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1.3.3 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1.3.4 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1.3.5 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1.3.6 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1.3.7 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1.3.8 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1.4 施工用电线路

 

施工用电线路从结构形式上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大类型。

1,4.1 架空线路:

1.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2.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3.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4.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木质杆不得劈裂、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1)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2)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护具应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栓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瓷瓶或横担上。

(3)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5.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架空绝缘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在跨越铁路、管道的档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导线不得有接头。

(2)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广播线、电话线在下方。

(3)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闸箱的零线,应采用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

(4)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见表4.4.1.5):

表4.4.1.5 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

架空线路地区

线 路 负 荷

1kV以下

1~10kV

居民区

6

6.5

交通要道(路口)

6

7

建筑物顶端

2.5

3

特殊管道

1.5

3

(5)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与各种设施的最小距离(m):外侧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1m,1~10kV时,为1.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m;1~10kV时为6m。

6.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扎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7.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8.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1.4.2 电缆线路: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2.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8.在施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2脚手架工程

2.1 一 般 规 定

 

2.1.1 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1.2 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2.1.3 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2.1.4 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2.1.5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2.1.6 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2.1.7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2.1.7的数值。

表2.1.7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

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

距离(m)

4

6

8

10

12

注: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1.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2.1.9 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2.1.10 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2.2 材 料

 

2.2.1 钢管:钢管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

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2.2.1采用,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表2.2.1 脚手架钢管尺寸(mm)

截面尺寸

最大长度

外径φ

壁厚t

横向水平杆

其他杆

48

51

3.5

3

2200

6500

2.2.2 扣件:采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2.2.3 脚手板: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30kg。

冲压新钢脚手板,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板长度为1.5~3.6m,厚2~3mm,肋高5cm,宽23~25cm,其表面锈蚀班点直径不大于5mm,并沿横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处。脚手板一端应压连接卡口,以便铺设时扣住另一块的端部,板面应冲有防滑圆孔。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长度为2~6m,厚度不小于5cm,宽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缝、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板材。两端应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2.2.4 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不得大于10cm,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2.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3.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按其搭设位置分为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立杆排数分为单排、双排脚手架;按高度分为一般、高层脚手架,以及分为结构、装修脚手架,具体搭设的操作规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脚手架应由立杆(冲天)、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顺水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剪刀撑(十字盖)、抛撑(压栏子)、纵、横扫地杆和拉接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2.3.2 结构承重的单、双排脚手架:

1.搭设高度不超过20m的脚手架,构造主要参数见表2.3.2。

2.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内。立杆下脚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3.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mm。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杆接头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跨内。

4.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杆垂直。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为450mm。

表2.3.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造参数

结构

形式

用途

宽度

(m)

立杆间距

(m)

步距

(m)

横向水平杆间距

单排架

承重

1~1.2

1.5

1.2

1m,一端伸入墙体不少于240mm

装修

1~1.2

1.5

1.2

1m,同上

双排架

承重

2~2.5

1.5

1.2

1m

装修

2~2.5

1.5

1.2

1m

5.架高20m以上时,从两端每7根立杆(一组)从下到上设连续式的剪刀撑,架高20m以下可设间断式剪刀撑(斜支撑),即从架子两端转角处开始(每7根立杆为一组)从下到上连续设置。剪刀撑钢管接长应用两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500mm,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剪刀撑每节两端应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或横向水平杆扣牢。

6.脚手架与在建建筑物拉结点必须用双股8号铅丝或φ6.1级钢筋与结构拉顶牢固,拉结点之间水平距离不大于6m,垂直距离不大于4m。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设可靠支顶。

7.高层施工脚手架(高20m以上)在搭设过程中,必须以15~18m为一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撑、挑、吊等分阶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的技术措施。

8.铺、翻脚手板:脚手板铺设于架子的作业层上。脚手板有木、钢两种,不得使用竹编脚手板。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铺脚手板可对头或搭接铺设,对头铺脚手板,搭接处必须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200~250mm,有门窗口的地方应设吊杆和支柱,吊杆间距超过1.5m时,必须增加支柱。

搭接铺脚手板时,两块板端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处要用木块垫在纵、横水平杆相交处,不得用碎砖块塞垫。

翻脚手板应二人操作,配合要协调,要按每档由里逐块向外翻,到最外一块时,站到邻近的脚手板把外边一块翻上去。翻、铺脚手板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脚手板翻板后,下层必须留一层脚手板或兜一层水平安全网,作为防护层。不铺板时,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3m。

2.4 工具式脚手架

 

2.4.1 插口式脚手架(简称插口架):分为甲、乙、丙3种,甲型插口架适用于外墙板上有窗口部位的施工;乙型插口架适用无外墙板部位施工;丙型插口架(也叫挂脚手架)适用于无窗口部位施工。插口架的安全操作要点:

1.插口架允许负荷最大不得超过1176N/m2,脚手架上严禁堆放物料,人员不得集中停留。

2.插口架提升或降落,应使用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必须用卡环吊运,严禁任何人站在架子上随架子升降。

3.插口架不得超过建筑物两个开间,最长不得超过8m,宽度不得超过1m。钢管组装的插口架,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须设斜支撑;焊接的插口架,定型边框为立杆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大面要设剪刀撑。

4.插口架上下两步脚手板,必须铺满、铺平、固定牢固。下步不铺板时要满挂水平安全网。上下两步都要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横向水平杆间距以0.5~1m为宜。

5.插口架外侧要接高挂网,其高度应高出施工作业层1m,要设剪刀撑,并用密目安全网从上至下封严,安全网下脚要封死扎牢。相邻插口架应在同一平面,接口处应封闭严密。

6.甲型插口架别杠应大于10cm×10cm优质木方。别杠要别于窗口的上下口,每边长度要长出窗口200mm。上下别杠的立杆与横杆连接处应用双扣件;丙型插口架(挂架子)穿墙螺栓端部的螺纹应采用梯形螺纹扣,用双螺母锁牢。

7.插口架安装操作顺序:甲型插口架应“先别后摘”,“先挂后拆”(即在安装时,应先别好别杠,后摘去卡环;在拆除时,应先挂好卡环,后拆掉别杠)。丙型插口架应在安装时先锁紧螺母,后摘去卡环;在拆除时,应先挂好卡环,后拆掉螺母。

8.结构外墙是现浇钢筋混凝土的,其强度应达到70%以上,才能安装插口架。

9.插口架安装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签字,才能使用。

2.4.2 吊篮式脚手架:分为手动和电动两种。吊篮脚手架是在建筑物屋面通过特设的支撑点,利用挑梁或挑架的吊索具悬吊吊篮,进行外装饰工程操作的一种脚手架,其主要组成分为吊篮、支撑挑梁(挑架)、吊索具(包括钢丝绳或链杆或链条)及升降装置、保险绳和安全锁组成。搭设使用吊篮式脚手架的安全操作规定:

1.吊篮搭设构造必须遵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组装或拆除时,应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允许改变方案。

2.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m2(120kg/m2),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3.升降吊篮的手扳葫芦应用3t以上的专用配套的钢丝绳。使用倒链应用2t以上的,承重的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mm,吊篮两端应设保险绳,其直径与承重钢丝绳同。绳卡不得少于3个,严禁使用有接头钢丝绳。

4.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防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5.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而定。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篮的吊点必须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或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要加斜撑抱桩,斜撑下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6.吊篮可根据工程的需要组装单层或双层吊篮,双层吊篮要设爬梯,留出活动盖板,以便人员上下。

7.吊篮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宽度以0.8m至1m为宜。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高度以3.8m为宜。用钢管为立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得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三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五道横杆。

8.以钢管组装的吊篮大、小面均需设戗,以焊接预制框架组装的吊篮,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设戗。

9.吊篮的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横向水平杆固定牢,横向水平杆的间距可根据脚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为宜。吊篮作业层外排和两端小面均应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封严,索死下角,里侧应设护身栏。

10.以手扳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须将保险板把卸掉,系牢保险绳或安全锁,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

11.吊篮里侧距建筑物100m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作业面错开。

12.升降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手扳葫芦或拉动倒链,各吊点必须同时升降,保持吊篮平衡。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阳台、窗户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挂碰建筑物。

13.吊篮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吊篮防护、保险、挑梁、手扳葫芦、倒链和吊索等,发现隐患,立即解决。

14.吊篮组装、升降、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

2.4.3 门式脚手架:

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4.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

6.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12.脚手架拆除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进行。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13.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14.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15.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2.4.4 附着升降脚手架:

1.安装、使用和拆卸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未经培训任何人(含架子工)严禁从事此操作。

2.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究安装方法,明确岗位责任。控制中心必须设专人负责操作,严禁未经同意人员操作。

3.组装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水平梁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撑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小于15mm。

4.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投入使用。

5.升降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升降作业程序;严格控制并确保架子的荷载;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严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6.升降脚手架过程中,架体下方严禁有人进入,设置安全警戒区,并派人负责监护。

7.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许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8.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进行附着固定。在架体没有完成固定前,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下班。在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逐项进行点检,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9.严禁利用架体吊运物料和拉接吊装缆绳(索);不准在架体上推车,不准任意拆卸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10.架体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定期(至少半月)检查维修保养1次和不定期的抽检,发现异常,立即解决,严禁带病使用。

11.六级以上强风停止升降或作业,复工时必须逐项检查后,方准复工。

12.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要求执行,拆卸时必须按顺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体,必须有预防人员、物体坠落等措施,严禁向下抛扔物料。

2.5 里 脚 手 架

 

2.5.1 满堂红脚手架(不含支模满堂红脚手架):

1.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顺水杆)每步间距离不得大于1.4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750m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垫通板。

2.装修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m,檩杆间距不得大于1m。搭设高度在6m以内的,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0mm,板头必须用12号铁丝绑牢。搭设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3.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4.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不得露出杆头。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并加固定盖板,下方搭设防护棚,上人孔洞口处应设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2.5.2 砌砖用金属平台架:

1.金属平台架用直径50mm钢管作支柱,用直径20mm以上钢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焊缝的牢固和完整状况,合格后方可拼装。

2.安放金属平台架地面与架脚接触部分必须垫50mm厚的脚手板。楼层上安放金属平台架,下层楼板底必须在跨中加顶支柱。

3.平台架上脚手板应铺严,离墙空隙部分用脚手板铺齐。

4.每个平台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0kg(600块砖、两桶砂浆)。

5.几个平台架合并使用时,必须连接绑扎牢固。

2.5.3升降式金属套管架:

1.金属套管架使用前,必须检查架子焊缝的牢固和插铁零件的齐全。套管焊缝开裂或锈蚀损坏不得使用。

2.套管架应放平、垫稳。在土地上安放套管架,应垫50mm厚的木板。

3.套管架间距,应根据各工种操作荷载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为宜,最大间距不得大于2m。

4.需要升高一级时,必须将插铁销牢。插铁销钉直径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时,必须在两架之间绑一道斜撑拉牢,并加抛撑压稳。

2.6 挑脚手架(又称探海架子)

 

2.6.1 挑脚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宽不得超过1.5m,斜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挑出部分超过1.5m时,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支搭。

2.6.2 挑脚手架的斜支杆可支在下层窗台上并垫木板,斜杆上部与上层窗口的内侧应有横、竖别杠。别杠两端必须长于所别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两根。

2.6.3 纵向水平杆至少搭设三道,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铺严、铺平。

2.6.4 挑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或正反斜支撑。施工层搭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下角锁牢,护身栏必须高出檐口1.5m。

2.6.5 挑脚手架只能用于装修,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超过1kN/m2。操作面下方按规定搭设水平安全网。

 

2.7 电梯安装井架

 

2.7.1 电梯井架只准使用钢管搭设,搭设标准必须按安装单位提出的使用要求,遵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有关规定搭设。

2.7.2 电梯井架搭设完后,必须经搭设、使用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交付使用。

2.7.3 架子交付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安装需要局部拆改时,必须经主管工长同意,由架子工负责拆改。

2.7.4 电梯井架每步至少铺2/3的脚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错开,留孔一侧要搭设一道护身栏杆。脚手板铺好后,必须固定,不准任意移动。

2.7.5 采用电梯自升安装方法施工时,所需搭设的上下临时操作平台,必须符合脚手架有关规定。在上层操作平台的下面要满铺脚手板或满挂安全网。下层操作平台做到不倾斜、不摇晃。

2.8 浇灌混凝土脚手架

 

2.8.1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土质松软的地面应夯实或垫板,并加设扫地杆。

2.8.2 纵向水平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纵向水平杆不得大于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应在跨中加吊1根纵向水平杆,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设1根托杆,使其与两旁纵向水平杆互相连接,托杆中部搭设八字斜撑。

2.8.3 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铺对头板,板端底下设双横向水平杆,板铺严、铺牢。脚手板搭接铺设时,端头必须压过横向水平杆150mm。

2.8.4 架子大面必须设剪刀撑或八字戗,小面每隔两根立杆和纵向水平杆搭接部位必须打剪刀戗。

2.8.5 架子高度超过2m时,临边必须搭设两道护身栏杆。

2.9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

 

2.9.1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使用剥皮杉木、落叶松等作为杆件,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和易导电材料不得使用。

2.9.2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

2.9.3 立杆应先挖杆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质松软,应设扫地杆。立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

2.9.4 纵向水平杆应搭设在立杆里侧,搭设第一步纵向水平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立正,搭设至四步时,必须搭设临时抛撑和临时剪刀撑。搭设纵向水平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1人接杆、放平,由大头至小头顺序绑扎。

2.9.5 剪刀撑杆子不得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剪刀撑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纵向水平杆上。

2.9.6 两杆连接,其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两杆搭接处绑扎不少于三道。杉槁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相邻两杆的搭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边。

2.9.7 递杆(拔杆)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协调配合,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中接住杆子呼应后,方可松手。

2.9.8 遇到两根交叉必须绑扣,绑扎材料,可用扎绑绳。如使用铅丝严禁碰触外电架空线。铅丝扣不得过松、过紧,应使4根铅丝敷实均匀受力,拧扣以一扣半为宜,并将铅丝末端弯贴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翘。

2.10 坡道(斜道)

 

2.10.1 脚手架运料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长)为宜。人行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5。

2.10.2 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应与结构脚手架相适应,单独坡道的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坡道宽度大于2m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应加吊杆,并每隔1根立杆在吊杆下加绑托杆和八字戗。

2.10.3 脚手板应铺严、铺牢。对头搭接时板端部分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板的板端应搭过横向水平杆200mm,并用三角木填顺板头凸棱。斜坡坡道的脚手板应钉防滑条,防滑条厚度30mm,间距不得大于300mm。

2.10.4 之字坡道的转弯处应搭设平台,平台面积应根据施工需要,但宽度不得小于1.5m。平台应绑剪刀撑或八字戗。

2.10.5 坡道及平台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杆和180mm高度的挡脚板。

2.11 安 全 网

 

2.11.1 各类建筑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安全网分为平支网和立挂网两种。安全网搭设要搭接严密、牢固、外观整齐,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2.11.2 安全网绳不得损坏和腐朽,搭设好的水平安全网在承受100kg重、表面积2800kg/cm2的砂袋假人,从10m高处的冲击后,网绳、系绳、边绳不断。搭设安全网支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2.11.3 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物品。

2.11.4 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层(10m)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60cm。

2.11.5 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

2.11.6 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并按标准搭设水平安全网防护。

2.11.7 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网一律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拉,其外沿要高于内口,并尽量绷直,内口要与建筑锁牢。

2.11.8 在施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金属可开启式安全防护门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并每隔4层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网。

2.11.9 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2.12 龙门架及井架

 

2.12.1 龙门架及井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2.12.2 扣件式钢管井架搭设的材料规格与2.2.1条相同。

2.12.3 立杆和纵向水平杆的间距均不得大于1m,立杆底端应安放铁板墩,夯实后垫板。

2.12.4 井架四周外侧均应搭设剪刀撑一直到顶,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为60°。

2.12.5 平台的横向水平杆的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对头搭接时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时板端应超过横向水平杆15cm,每层平台均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

2.12.6 两杆应用对接扣件连接,交叉点必须用扣件,不得绑扎。

2.12.7 天轮架必须搭设双根天轮木,并加顶桩钢管或八字杆,用扣件卡牢。

2.12.8 组装三角柱式龙门架,每节立柱两端焊法兰盘。拼装三角柱架时,必须检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节点螺栓必须拧紧。

2.12.9 两根三角立柱应连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锚铁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动,埋地梁时地基要平并应夯实。

2.12.10 各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卸料过桥平台,过桥平台两侧应搭设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过桥平台下口落空处应搭设八字戗。

2.12.11 井架和三角柱式龙门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并应有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高度在15m以上时应有防雷设施。

2.12.12 井架、龙门架必须设置超高限位、断绳保险,机械、手动或连锁定位托杠等安全防护装置。

2.12.13 架高在10~15m应设1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1组,每组4根,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钢丝绳,按规定埋设地锚,缆风绳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构件等物体上。并禁止使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2.12.14 龙门架、井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安全防护棚,另三侧必须采取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和吊笼(盘)出人口必须安装安全门,吊笼(盘)运行中不准乘人。

2.12.15 龙门架、井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导向滑轮至卷阳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均应予以遮护。

2.12.16 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使吊笼(盘)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2.13 拆除脚手架

 

2.13.1 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和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架倾倒。

2.13.2 拆脚手架杆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纵向水平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向下传递,严禁向下抛掷。

2.13.3 拆除作业区的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专人了望,严禁非作业区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大片架子应加临时围栏。作业区内电线及其他设备有妨碍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拆除、转移或加防护。

2.13.4 拆除全部过程中,应指派1名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人担任指挥和监护,并负责任拆除撤料和监护操作人员的作业。

2.13.5 已拆下的材料必须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2.13.6 拆至底部时,应先加临时固定措施后,再拆除。

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冬季施工,要符合冬季施工的要求,遇雪霜天气时,要首先清扫场地及脚手架操作方面的雪霜。

2.工地办公室、食堂、职工宿舍生炉子保温取暖,禁止职工使用电褥子、电炉子以及使用木柴烤火取暖。

3.夏雄施工、天气炎热高温,多雨,要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在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吊车禁止使用,所有电器设备关闸断电。大风雨过后,上架作业前先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施工。

4.场地周围要保持排水畅通,要经常检查脚手架绑扎绳是否霉烂,霉烂变质的必须及时更换。

5.工地重点防火区域,要落实到人,专人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夏季施工,应合理调整职工的作息时间,供应充足的降温防暑食品,避免高温施工,严防中暑事故的发生。

7.职工宿舍通风良好,严禁使用微风扇降温,并且教育职工不到撬、坝等水域洗澡消夏。

8.教育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做文明使者,遵守交通规则。

3基坑支护

4模板工程

 

4.1 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4.2 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5起重吊装作业

5.1 一 般 规 定

 

5.1.1 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5.1.2 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5.1.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1.4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1.5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5.1.6 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5.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5.1.6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

最近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

最近距离(m)

1

1.5

2

4

6

5.1.7 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5.1.8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5.1.9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5.1.10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5.2 基本操作

 

5.2.1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5.2.2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5.2.3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5.2.4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2.5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5.2.6 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5.2.7 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5.2.8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5.2.9 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5.2.10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5.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5.3.1 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5.3.2 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5.3.3 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5.3.4 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3.5 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5.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5.4.1 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4.2 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5.4.3 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5.4.4 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4.5 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5.4.6 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5.4.7 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5 吊 索 具

 

5.5.1 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5.2 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5.3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5.4 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5.5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5.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5.7 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6塔式起重机

6.1 操作前检查

 

6.1.1 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6.1.2 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6.1.3 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4.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6.1.4 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6.1.5 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6.1.6 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6.1.7 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6.1.8 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6.1.9 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6.1.10 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6.1.11 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6.1.12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生产。

6.2 安全操作

 

6.2.1 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吊重物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条规定执行。

6.2.2 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6.2.3 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6.2.4 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6.2.5 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6.2.6 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6.2.7 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6.2.8 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6.2.9 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6.2.10 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6.2.11 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6.2.12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6.2.13 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6.2.14 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6.2.15 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6.2.16 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6.2.17 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6.2.18 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6.2.19 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6.2.20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报废标准见附录A)。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6.2.21 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6.2.22 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6.2.23 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6.2.24 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6.2.25 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6.2.26 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6.2.27 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6.2.28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6.2.29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1.3 停机后检查

 

31.3.1 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6.3.2 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6.3.3 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6.3.4 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6.3.5 在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3.6 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6.3.7 填写机械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

6.4 附着、顶升作业

 

6.4.1 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6.4.2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6.4.3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6.4.4 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6.4.5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6.4.6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6.4.7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6.4.8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6.4.9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6.4.10 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搭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6.4.11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6.4.12 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6.4.13 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6.4.14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6.5 安装、拆卸和轨道铺设

 

6.5.1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应遵守以下规定:

1.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3.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4.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6.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7.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8.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9.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6.5.2 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基础的横向偏差、纵向偏差、轨距偏差等项要求。

2.轨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沟、人防等设施)。

3.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压实。轨道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道木之间应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

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得积水。道碴层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10cm);碴石粒径为25~60mm。

4.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道木连接。轨道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

5.塔式起重机的轨铺应设不少于两组接地装置。轨道较长的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路基土壤承载力必须符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的要求。

7.距轨道终端1.5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半径。

8.冬季施工时轨道上的积雪、冰霜必须及时清除干净。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雪后应对轨道基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调整。

9.塔机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塔机的安装。

10.塔机行走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严禁堆放任何物料。

7物料提升机

8其他垂直运输设备

9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工地严禁利用电炉子、电褥子以及用木炭烤火取暖。

2.脚手架上、下人的梯道应有防滑措施,并应及时清除冰霜,同时在解冻期间应随时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情况。

3.砌筑时,掉在脚手架上的砂浆、碎砖等应随时清除,下班前必须打扫干净,以防拌跌,坠落伤人。

4.跨度较大的梁及1.5m跨度以上的过梁和支承悬墙的结构,在解冻前必须在结构下面加设临时支柱,以支承结构上砌体的全部重量,并随砌体的沉降,调整临时支柱上的楔子,严防墙体开裂而坍塌。

5.在解冻期内应对砌体采用防倾斜的临时加固支撑。硬化的初期,临时加固支撑应继续留置,时间不少于5天,在墙体全部解冻,且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的20%时,应暂停上部的一切施工。

6.浇注砼的临时运输马道、平台等应牢固平稳,大风雪后要认真清扫,并及时消除隐患。

7.在模板拆除过程中,如发现有冻害现象,应暂停,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对已拆除的模板应用保温材料对砼加以遮盖。

8.各种电缆线架设要牢固,以防冻解时电杆倾斜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9.冬季用煤或焦碳作燃料取暖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以防煤气中毒。

10.冬季施工前组织现场职工进行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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