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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本工程位于三水云东海区中心服务区,同心路为南北走向,起点于新建成的大学路,经过白云路及规划的虎山路、虎山二路、龙山二路、龙山路、龙山横路、青云路,止于红云路,所有交叉口均为平交,全程共有圆管涵6处,箱涵2处。道路全长3260m,道路路基宽20m。设计等级:I级城市次干道40km/h。工程造价:35636727.56元,施工期限210天。
二.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施工目标
安全生产的目标: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死亡、不倒塌、不中毒;年负伤频率6‰以下。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
我司已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认证中心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将下设若干职能部门共同对施工进行安全管理,安全组织机构见下图:
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
项目经理:何文雄
安全领导小组
三防领导小组
质安部安全员:吴仍均
安全QC小组
工程技术部安全员
材料设备部安全员
环境保护部 安 全 员
行政管理 部 安 全 员
三 防 行 动 小 组
(三)、安全生产制度
(1).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包括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的现场安全管理小组,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好安全日检记录,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2).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的表格。安全检查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利益挂钩、严明奖惩。
(3).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a、所有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有安全技术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及技术复杂的专题方案必须严格审核批准手续、程序。
b、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c、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质安部主管要向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d、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质安部主管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进场必须先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由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从事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或岗位证书。
(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要求做到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公司月检。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彻底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地进行停工整改。对各类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依照有关制度,作罚款处理。
(6).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明确安全责任人,现场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其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坚持对施工队伍在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7).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注重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对施工安全生产所需的各种安全设施,在资金上予以充分保证。对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经施工班组、工程项目部、公司三级的工程、质安、总工等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8).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风焊工、起重吊装工等,均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9).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0).成立安全QC小组,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找到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克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11).由质安部主管组织每周不少于一小时的安全学习,内容要有针对性。
(12).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安全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作及时的调整。
(13).质安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计划的内容,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购置、使用和落实。
(14).项目经理部质安员负责根据安全交底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15).特殊工种(电工、起重工、电焊工、车船驾驶员、爆破工等)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专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
(16).对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须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三、实现安全目标的技术措施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人口处要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牌及其他警示标志。
(2).在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及道路上设置照明系统,保证夜间照明。施工区域内按有关规定建立消防责任制,按照有关防火要求布置临设,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3).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护栏、洞口盖板等,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恢复。
(4).深基坑开挖、脚手架搭设、基坑侧向位移观测、高空作业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工序进行交工验收。
(5).一切建筑施工器具、材料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场地围护墙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应在50cm以上,两头空间应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6).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7).油漆、涂料及其稀释剂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
(8).基坑顶及到坑边2m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什物或其它设备。
(9).在基坑边沿长度的围护方向设置护栏。要做好临边作业、“四口”防护工作,采用护栏、盖板、安全网等加以防护。
(10).墩柱、盖梁的施工要搭上落梯、操作平台及护栏,并且要有分项施工方案。
(11).砼浇筑时搭设的流槽或泵管支架必须牢固可靠,必要时,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起重设备应有稳定的基础,钩、链、绳等符合规定,有限位、防超负荷、超速和失灵保护装置,安设防闸瓦过度磨损的警铃自动断电保护装置,钢丝绳的安全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勤加检查。起重设备的焊缝、连接螺栓、滑轮、制动防滑装置,均需经常检查,发现后及时处理。起重吊装作业要统一指挥,统一信号,起重设备与架空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所有人员必须集中精力,注意吊运方向,禁止在6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大雾恶劣天气下从事吊装作业。
(13).各项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确认不再需要时,经批准后,方可拆除。对拆除棚架等复杂和危险性大的设施时,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有关规定进行,并派安全监护。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二)、安全用电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临时用电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表,要有变更记录,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临时用电应落实三项技术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
严格用电管理,现场临时电线路按规范要求布设,必须由持证的专职电工上岗操作,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各类电器设备均安设安全保险装置,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现场电工要每天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按规定对接地电阻进行定期测试,并作记录。
(三)、设备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机械安装要按平面布置图进行。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办好验收手续登记。经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准投入使用。
严格执行各类机械设备的专人管理和操作制度,并设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
(四)、防汛、防火、防雷的安全措施
施工期间防洪措施:
1、成立安全防汛领导小组,组织专业的防汛抢险队。
2、水泥仓、危险品仓库设置在高位安全的地方,进行重点的防护。
施工期间防火措施: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对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办公室内挂有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
4、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5、焊、割作业时要有专人监焊,必须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并在施工点附近准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及消防用水。
6、乙炔气瓶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不少于10m,与氧气瓶保持不小于5m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凡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装置。
7、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不准超过3天使用量,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9、修建消防储水池,设立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并派专人值班看护,确保消防用水。
10、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在施工沿线每50m设置一个消防器材存放点,确保整个工程施工的防火安全。
11、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物及助燃物的储放,确保施工期间消防通道的畅通。
施工期间防雷措施:
对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建筑物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仓库等设置良好的接地和临时避雷装置,并制定检查检修制度,定期对防漏电、防雷设施进行检查。
(五)、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雨前对场地排水系统进行疏通以保证水流畅通。
2、施工道路为防雨水冲刷及水土流失,道路内侧挖建临时排水
边沟,每50米设横向排水沟。
3、对机电设备、电闸箱采取防雨、防潮等措施,并在雨前检查接地保护装置。
4、对现场临时设施,如工人宿舍、办公室、食堂、仓库等应进行全面检查,对危险建筑物应进行全面翻修加固或拆除。
5、暴雨、台风到来前对堆放、停置在可能会受冲刷的低洼地段和临水边缘场地的材料、设备等,及时进行搬移和清理。
6、雨季施工时,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并注意脚下防滑,确保施工安全。
7、台风来临时,停止一切室外作业。施工人员进入室内,车辆集中放置并加固。无法固定的小型机具应收回室内,不可移动的大型应做好安全措施。
8、台风前后,现场安全小组要专门检查临设、棚架、支顶、围护、设备、电器的安全,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9、成立防台风抢险小组,备足抢险物料。
(六)、管线保护措施
部分道路段设有照明路灯和路侧电力线路,道路边埋设有通讯光(电)揽和其它管道,施工期间须做好管线保护措施。
开工前安排专业人员对施工范围内原有管线作全面探查,了解原有专业管线的走向和位置,如有管线或其它障碍物与设计相碰,则及时知会现场监理、业主和设计单位,制定合理的方案后才进行施工。
不作迁移的管线,施工期间须做好保护措施(悬吊、支护、增设保护层等),并加强检测,确保邻近管线不受施工的影响。
1、成立专门的管线保护小组,并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管线图纸施工。
2、管线部位,须有明显标志,施工人员须熟悉本段管线位置。
3、保护管线小组的领导在施工前,要全面检查各项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4、加强教育,对全体人员讲清楚保护管线的重要性,明确要求。
5、凡不听从指挥乱开挖造成管线损坏者,除受经济行政处分外,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6、间施工范围内如发现地下不明管线,及时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报告,向该管线的所有者查清有关的位置和现状,制定处理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7、时改移的管线在完工后改移回原位。
8、对临近作业区的管线,特别是重要的电力、通信等专业管线,施工期间必须及时与管线权属部门联系,加强保护,并按管线权属部门要求做好监测。
9、对作业区附近的架空管线,施工期间尤其是机械作业时,须加强标识、夜间设置警示灯,并安排专人指挥作业,避免机械作业对管线造成破坏。
四、安全专项措施
(一)、基坑支护工程
1、在基坑每一层开挖深度的施工中均须在基坑内两侧设置临时排水沟及集水井,在并使用潜水泵将积水抽到坡顶路面排水系统中,集水井间距40m.。施工过程中,不断抽水。
2、由于现场施工用地有限,挖出的土方应随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在基坑顶,以免加重土坡压力和阻碍施工。
3、基坑机械开挖至离设计标高20cm处,应改为人工开挖。基坑开挖不得超挖,严格按开挖顺序进行,如发现有超挖情况应回填石粉、砂,并给予夯实。
4、在坑顶沿线设截水明沟,防止坑顶渗水影响坑壁稳定。
5、施工时应注意观察坑缘顶面土有无裂缝,坑壁有无松散、塌落现象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6、基坑施工监测:本工程基坑开挖采用明挖法施工。由于基坑开挖施工中对地层产生扰动,有可能引起地表变形或沉陷,危及附近建筑物的安全。因此,本工程必须进行监测,并应根据监测成果,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以确保基坑构件物、沿线建筑物以及作业人员、居民的安全。同时本工程周边有少量的多层建筑物,故着重于地面沉降及工程结构物自身变形的观测。具体的监测方法如下:
1)、对基坑周边的个别多层建筑物进行变位监测:
(1)、在高层建筑物的承重墙或柱上布置观测点,观测点应通视良好、便于观测。倾斜观测在两个垂直方向设置至少4个观测点,用以监测大楼的倾斜程度。
(2)、监测频率为每5天一次。
(3)、当位移超过允许值时即向有关单位反映并制定措施防止继续偏移。
2)、路面沉降观测
(1)、对基坑之外的路面面沉降监测,主要是现有行车道的沉降监测。每20m布设一横测线,该线上设3个点作观测之用。用水准仪对各点进行定期观测,与初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若测得沉降值超出允许值,立即对地层进行加固处理。
(2)、监测频率在围护施工期间每5天一次,在主体施工期间每2天一次。
3)、管线位移监测
对采用临时悬吊的现有管线进行沉降和水平位移观测。沿管线的轴向在管壁上设观测点。每2天一次,直至管线恢复止。当管线位移超出允许值时立即进行加固处理。
4)、地下水压力监测
(1)、监测开挖范围内的地下水位标高及孔隙水压力。沿基坑边缘每15m设一观测孔,孔旁埋设水压力计,定期观测水位变化。
(2)、监测频率为每2天一次,直至主体结构完工。
(3)、根据地下水位、水压的变化情况,确定基坑开挖是否需要排水或补水。保证周围建筑物不因地下水位变化过大而下沉、倾斜。
(4)、本工程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注意排水,使基坑形成的过程中形成一个封闭的排水系统,防止基坑外的水流回基坑,并设置适量的水泵将基坑内的水排出基坑外。
(二)、土方开挖工程
本标段的挖方工程以土方为主,其所形成的路堑边坡坡率及其他构造如下图所
开挖前应向有关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基坑两头及边坡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夜间挂红灯。机械开挖时应严格控制中线和边坡。严格遵守机械挖土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挖土前应发出信号,在臂杆回旋半径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作。挖土前随时检查基础土壁的情况及支撑牢固的情况,发现土壁有裂纹、疏松、支撑松动、脱离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开挖。基坑开挖到一定深度时,可能遇到台风多雨天气,应做好雨季施工“六防”工作,必要时加盖塑料薄膜以防水土流失。
(三)、起重吊装工程
(1)、作业前必须检查吊车停放位置,特别是支腿位置是否稳固,有足够的承载力。
(2)、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统一指挥,统一各种指挥手势、旗号、哨号。
(3)、作业人员明确分工,定岗定位、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4)、各机具设备应满载运行,不得超载运行,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构件起吊后应保持水平状态,禁止在空中调整其倾斜度。
(5)、风力大于六级或暴雨、大雾,严禁进行安装作业。
(6)、起吊过程中严禁在吊臂及起吊件下站人,作业人员带安全帽,穿工作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7)、“五不吊”:指挥手势或信号不清不吊;重量、重心不明膛吊、超载不吊,视线不明不吊;捆绑不牢挂钩方法不对不吊。作业过程严格按照起重作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8)、吊装时必须统一指挥,由指挥员确定吊机摆设的位置。注意检查支腿有无下陷和浮动等危险状况,当吊机力距接近额定力距时,联络员应立即报告指挥员,由指挥员作出安全指令,确保吊装安全。
(9)、吊机转臂、伸臂的空间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高压电缆如小于安全距离则拆除或安排停电时作业。
(10)、构件吊离地面或梁车10~30cm时,检查构件绑扎是否牢固稳定,吊索是否拉紧,吊机运转是否正常,经检查后方可继续起吊。
(11)、禁止用斜拉方式起吊,起吊时起重机不准行驶移动,作业期间严禁在起重机前方120。范围内工作,任何情况下严禁关闭起重机自锁保险装置进行吊装作业。)
(12)、双机抬吊施工应注意如下方面
①、转至承托点(投影)上方时,才徐徐落下,起吊时2台吊机垂直起吊,一般情况下吊臂不应变幅。严禁向下(即不安全方向)变幅,因向下变幅容易产生超负荷状态,如向上变幅时,所产生的分力较大也容易产生超荷失稳。
②、待构件起吊上升至超过支承点高度20~30cm时,各吊臂向同一方向旋转,待指挥员确认构件支点此时较为安全可作变幅、对线就位。
③、双机抬吊的构件较重、较大型,此时应十分注意吊臂的强度,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控制伸臂长度,不得盲目伸长吊臂,以免出现折臂造成事故。注意检查卷扬机钢丝绳长度是否足够,其与滑轮组的倍率必须满足该项吊装作业的使用要求。
④、吊装时必须统一指挥,由指挥员确定吊机摆设的位置。一般多台吊机同时操作时,每机必须配一名联络员传达指挥员的指令,并注意支腿有无下陷和浮动等危险状况。当吊机力距接近额定力距时,联络员应立即报告指挥员,由指挥员作出安全指令,确保吊装安全。
(四)、模板工程
1、按照施工方案作业,模板安装按施工设计进行,严禁随意变动,支顶必须有垫块。
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3、模板安装线条要直、顺、平稳,相邻模板高差不能大于允许值,对拉杆安装不能损伤钢筋。
4、高处作业(模板外围)应设施工走道,并在临边设不低于1.2米围拦,牢固挂安全网,并压网底。施工范围下设围拦、警示牌,专人指挥车辆行人。
5、拆除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高处模板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应设置警示标牌。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五、落实方法与措施
建立在项目部安全质量小组检查、监督下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安全管理保证体系,项目经理部不少于2名专职质安员。制定实施一整套工地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工地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如防风、防涝、防火、防工程伤害、治安管理等的安全措施。
1、对工人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职工调换工种或使用新工具、新设备前要进行岗前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的培训。坚持每周安全学习不少于1小时,学习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特别加强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意识、防护技能、交通安全、法制教育)。
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施工外部和内部环境及业主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该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交底对象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安全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罚款或停工整改等处理。
4、贯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每日检查、日常检查、定期巡视检查和测定检查。
⑴、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⑵、各级安全员巡回安全检查;
⑶、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安全检查包括施工机具的检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防暑降温、雨季六防、后勤卫生等专项检查。
六、重大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及其处理措施
(一)、重大危害因素表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1 | 模板安拆 | 未设安全防护栏 | 高处坠落 |
2 | 配电箱开关箱 | 民工乱接电线 | 触电 |
3 | 施工现场电焊作业 | 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 | 触电 |
4 | 高处、起重、吊装等作业 | 6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施工 | 坍塌、触电 |
5 | 轮胎式起重机吊装 | 超载起吊 | 起重伤害 |
6 | 车辆、施工机械 | 转向器不灵 | 车辆伤害 |
7 | 车辆、施工机械 | 行驶制动不灵 | 车辆伤害 |
8 | 潜水泵 | 无漏电保护装置、或参数不符 | 触电 |
(二)、重大危害因素处理措施:
1、对于高处堕落、物体打击事故处理措施
(1)、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操作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根据施工现场需要,按各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3)、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安装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并由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网必须按规定要求抽样送到建筑安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质安员负责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检查。
2、对于触电事故处理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临时用电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表,要有变更记录,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2)、临时用电应落实三项技术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
(3)、进场后及时编制电工人员的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事部。对民工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4)、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进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机电设备的电闸箱或开关采取进盒和搭篷等防雨、防潮措施,并安装接地保护装置。
(6)、电工负责定期检测接地系统,每日检查配电箱情况,发现有乱接等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乱接人员进行处理。
(7)、电工对潜水泵等易漏电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使用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禁止在6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大雾恶劣天气下从事吊装作业。
3、对于坍塌事故处理措施
(1)、深基坑开挖、脚手架搭设、基坑侧向位移观测。高空作业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工序进行交工验收。
(2)、对支顶架必须进行受力验算及组织三级验收。
4、对于起重伤害事故处理措施
起重设备应有稳定的基础,钩、链、绳等符合规定,有限位、防超负荷、超速和失灵保护装置,安设防闸瓦过度磨损的警铃自动断电保护装置,钢丝绳的安全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勤加检查。起重设备的焊缝、连接螺栓、滑轮、制动防滑装置,均需经常检查,发现后及时处理。起重吊装作业要统一指挥,统一信号,起重设备与架空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中离,所有人员必须集中精力,注意吊运方向。
5、对于车辆伤害事故处理措施
(1)、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按照《施工设备保养、维修管理规定》做好各项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安全状态。
(3)、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局部故障或损坏,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造成环境污染,应停止作业,不得带病运行。
(三)、环境因素表
序号 | 活动/产品/服务 | 环境因素 | 环境影响 |
1 | 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电动工具作业 | 噪声排放 | 影响民居、操作者身体健康 |
2 | 夜间施工 | 噪声排放 | 影响民居、操作者身体健康 |
3 | 锯木 | 噪声排放 | 危害操作者身体健康影响民居生活 |
4 | 钢模板、钢结构加工 | 噪声排放 | 影响作业人员健康 |
5 |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 | 噪声排放 | 影响民居生活、
危害健康 |
6 | 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电动工具作业 | 噪声排放 | 影响民居生活、
危害健康 |
7 | 搬运水泥 | 粉尘排放 | 危害操作者身体健康 |
8 | 施工现场拆建筑物 | 粉尘排放 | 污染大气、影响民居生活 |
9 | 施工现场清扫 | 粉尘排放 | 污染大气 |
10 | 施工场地平整 | 粉尘排放 | 污染大气、影响民居身体健康 |
11 | 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维修、保养 | 油渣、废油布、汽油、柴油泄漏、排放 | 污染大地 |
12 | 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维修维修、保养 | 废旧畜电池弃置 | 污染大地 |
13 | 施工机械保养 | 油渣、废油布、废机油等排放 | 污染大地 |
14 | 生活垃圾排放 | 生活垃圾消耗及废弃物 | 污染大地 |
(四)、环境因素处理措施
1、对于粉尘排放、砼残渣排放、有毒有害废物排放、泥浆泄漏及油渣等现象采用处理措施:
(1)、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环境管理措施的交底。
(2)、对各类有害物质分类放置分类处理。
(3)、在工地出口处设清洗槽和沉淀过滤池,配置高压枪,严格要求车辆驶出工地前要进行冲洗,避免将砂泥夹带出地方道路。清洁后的污水经过沉淀后才排入城市排水管网。
(4)、施工现场的余泥及时清运,余泥外运将由散体物料运输单位运输,不雇用无余泥排放证的车辆运送余泥,不乱倒余泥。
(5)、汽车装土必须低于车箱高度,并用帆布遮盖,防止土方掉漏及粉尘污染。
(6)、安排专人清扫施工现场及附近的道路,并给现场的机动车道淋水。
2、对于噪声排放现象采用处理措施: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
(2)、注意对桩机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音降低到最低水平。
(3)、严格执行夜间施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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