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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00-0101
工业品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 | 牌号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
合计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卖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地———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子————————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 买受人 | 鉴(公)证意见: | |||
出卖人(章): | 买受人(章) | ||||
住所: | 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账号: | 账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注:该合同文本由漯河市工商局合同科提供。
国家调拨通知书 字第 号
GF-91-0105 省(区)调拨通知书 字第 号
任务部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管理局调拨通知书 字第 号
用 途 计量单位: 立方米 合 同 号 字第 号
具体收货单位 | 到 部 | 树
木 种 |
规
格 |
等
级 |
单 位 | 数量
合计 |
年 | |||||||||||||
路局 | 车站(港口) | 专用线 | 月 | 月 | 月 | |||||||||||||||
1 | ||||||||||||||||||||
2 | ||||||||||||||||||||
3 | ||||||||||||||||||||
需 方 | 供 方 | |||||||||||||||||||
开户银行 | 结算
户头 |
帐号 | 通讯地址 | 电报
挂号 |
电话
号码 |
邮政
编玛 |
开户
银行 |
|||||||||||||
1 | 帐号 | 电挂 | ||||||||||||||||||
2 | 地址 | |||||||||||||||||||
3 | 电话 | 邮编 | ||||||||||||||||||
1.本合同按《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木材统一送货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
2.运输方式: | 9.其它约定事项: | |||||||||||||||||||
3.结算方式: | ||||||||||||||||||||
4.交(提)货地点、方式: | ||||||||||||||||||||
5.捆绑用具的供应与回收: | ||||||||||||||||||||
6.检疫办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 ||||||||||||||||||||
7.违约责任: |
订货单位:(章) 代理人: 供货单位:(章) 代理人:
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略)。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附件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 位 地 址 : 单 位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 定 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人: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甲
(以下简称 方)
水泥厂 乙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 ||
规 格 | ||
单 位 | ||
数 量 | ||
单价(元) | ||
金额(元) | ||
备 注 | ||
价金总额(大写) |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 吨。其中: 吨。 吨。
年 月 日前提(供) 吨。其中: 吨。 吨。
年 月 日前提(供) 吨。其中: 吨。 吨。
年 月 日前提 吨。其中: 吨。 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机械租赁合同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___________名,其每人工资___________元/月,由______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___________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路拌机租赁合同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______人,由____方负责工资,工资每人每月__________元。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____________元/月/台,_________元/天/台,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设备预付租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租日期,每30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设备赔偿金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_______方负担,退场费由______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在租赁过程中,乙方承担设备易损件(如刀头、刀库等)的所有更换费用。
4、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和配料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
5、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累计停工三天(维修时累计十二小时折合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的租赁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及零部件损坏,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
6、在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甲方机手不得拒绝乙方要求的连续施工。
4、甲方机手应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底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八、乙方的基本责任: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或停机,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加收月租金的_____%的罚款,停机期间乙方应照常支付租金。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摊铺机租赁合同
签订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摊铺机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______人,由乙方负责食宿,由_____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设备保证金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30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五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易损件如叶片、链条、铰笼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三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5、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甲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挖掘机租赁合同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式挖掘机_______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______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吨位(每吨_____元)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_______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订货会组织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 牌 号
商 标 |
规 定
型 号 |
计 量
单 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
合计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负担
五、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七、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八、随机配件、备品、工具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如需担保,应签订担保书属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对供方资格的确认意见:
经办人 认证部门(章) 年 月 日 |
对需方资格的确认意见:
经办人 认证部门(章) 年 月 日 |
||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说明] 此文本格式,主要适用于订货会、交流会、展销会、调剂会中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时使用。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 牌 号
商 标 |
规 定
型 号 |
计 量
单 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
合计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本合同仅适用于系统内部工矿产品的供应与调拨。
三、本合同按《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
合同管理的条例办法执行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说明]
此文本格式,主要适用于系统内部工矿产品的供应调拨,使用这种文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同属一个系统、有长期业务往来关系,资格、信用情况彼此清楚;
2、当事人双方业务往来频繁,数量大,品种繁多;
3、一旦发生纠纷,系统内部有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制约调整,主管部门可先行内部调处。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同行业间、不同系统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经济往来,不能使用这种文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 牌 号
商 标 |
规 定
型 号 |
计 量
单 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
合计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四、交(提)货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说明]此文本格式主要适用于工矿产品购销活动,因此应视为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基本文本,除已在前面有关章节叙述了合同条款的内容外,1、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要求供方对产品质量保修期,可付一定的保修条件;2、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条件和时限,要求需方在接收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提出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问题;3、关于担保条款,如当事人有要求,双方应签订担保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GF-2000-0104
买受人 | 签订地点 计量单位 | 合同编号 | |||||||||||||||||||||||||||||||
出卖人 | |||||||||||||||||||||||||||||||||
收货单位 | 到站 | 品 种 | 树材种 | 产 地 | 规 格 | 等 级 | 单 价(元) | 总数量 | 总金额 | 交(提)货时间、数量 | |||||||||||||||||||||||
路局 | 车站(港口) | 专用线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
1 | |||||||||||||||||||||||||||||||||
2 | |||||||||||||||||||||||||||||||||
买 受 人 | 出 卖 人 | ||||||||||||||||||||||||||||||||
开户银行 | 帐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帐户名称 | ||||||||||||||||||||||||||||||
帐 号 | 通讯地址 | 帐 号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电话 | E-Mail | 邮 编 | 电话 | E-Mail | ||||||||||||||||||||||||||||
1.本合同按《合同法》、《木材统一送货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 8.如需提供提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 ||||||||||||||||||||||||||||||||
2.运输方式: | 9.违约责任: | ||||||||||||||||||||||||||||||||
3.结算方式: |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栽委员会仲栽;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4.交(提)货地点、方式: | |||||||||||||||||||||||||||||||||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
6.检验的标准、地点及期限: | 11.其他约定事项: | ||||||||||||||||||||||||||||||||
7.检设办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 备注:木材运输需依法办理木材运输证。 |
买受人:(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出卖人:(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家具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家具名称 | 商标或
品牌 |
规格型号 | 材质 | 颜色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条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家具保修期为 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 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第五条 交货时间: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 违约费任:
说明: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和管理局 印制单位:国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航次租船合同
[此格式由英国航运总会文件委员会和
东京航运交易所文件委员会采纳]
第一部分
1.航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司推荐 统一件杂货租船合同(经1922年和1976年修订)包括“F.I.O”选择等(权用于未施行认可格式的贸易)代号:“金康”。
2.地点和日期
3.船所有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5.船名(第1条)
6.总登记吨/纯登记吨(第1条)
7.货物载重吨数(大约)(第1条)
8.现在动态(第1条)
9.预计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大约)(第1条)
10.装货港口地点(第1条)
11.卸货港口地点(第1条)
12.货物(同时载明数量和约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的范围,如未约定满舱满载货物,载明“部分货物”(第1条)
13.运费率(同时载明是按货物交付数量还是装船数量支付)(第1条)
14.运费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与支付方式,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4条)
15.装卸费用(载明选择第5条中(a)或(b);同时指明船舶是否无装卸设备
16.装卸时间(如约定装货各自的时间。填入(a)或(b);如按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填入(c)(第6条)
(a)装货时间
(b)卸货时间
(c)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
17.托运人(载明名称与地址)(第6条)
18.滞期费率(装货和卸货)(第7条)
19.解构日(第10条)
20.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14条)
21.有关约定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
兹相互同意应按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中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第二部分
1.兹由第3栏所列的下述船舶的所有人与第4栏所指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
蒸汽机船或内燃机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
上述船舶应驶往第10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将载第12栏所列的货物,满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承租人应提供所有垫舱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经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船舶经此装载后,应驶往第11栏所列的、在签发提单时指定的卸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并在以第13栏规定的费率,按第13栏所载明的货物交付数量或装船数量支付运费后,交付货物。
2.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
船舶所有人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责任限于造成灭失、损坏或延迟的原因是由于货物积载不当或疏忽(积载由托运人/承租人或其装卸工人或雇佣人员完成者除外),或者是由于船舶所有人或经理人本身未尽适当谨慎使船舶各方面适航,并保证适当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或由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或不履行职责。
船舶所有人对于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即使是由于船长或船员或其他船舶所有人雇佣的船上或岸上的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如无本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应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或是由于船舶在装货或开航当时或其他任何时候不适航所造成,亦概不负责。由于其他货物的接触或泄漏、气味或挥发,或由于其他货物的易燃或易爆性性质或包装不充分而造成的损坏,即使事实是由于积载不当或疏忽所致,亦不应视为由此而造成。
3.绕航条款
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况下拖带和/或救助他船,亦可为拯救人命和/或财产而绕航。
4.运费支付
运费应在交货之时,按第14栏规定的方式,以支付之日或数日的平均兑换率,无折扣地以现金支付。如经船长或船舶所有人要求,收货人有义务在接受货物时支付运费。
如经要求,承租人应现金垫付船舶在装货港的经常费用,而按最高兑换率拍合并附加2%抵偿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5.装卸费用
A 班轮条款
货物应运至船边,使船舶能用自己的吊钩起吊货物。承租人应安排岸上和驳船上装船作业所需人员并负担其费用。船舶仅在船上起吊货物。
如用岸上起重机进行装船,应将货物送至舱内,船舶所有人仅付平舱费用。
任何每件和/或仓货物超过2吨重者,由承租人负责装载,积载和卸载,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收货人应在船边不超过船舶吊钩所及范围之处收取货物,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B 船舶所有人不负责装卸费以及积载和平舱费用。
货物由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负责送至舱内、积载和/或平舱,并从舱内提取和卸货,船舶所有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
如经承租人要求并得到许可,船舶所有人应提供起货机、动力,并由船员充当起货机司机;否则,承租人应安排岸上的起货机/或起重机(如有的话)。(如船上无装卸设备并在第15栏中作此记载,则本款不适用)
协议选择(a)或(b),并填入第15栏。
6.装卸时间
a.装货和卸货分别计算时间
如天气许可,货物应在第16栏规定的连续小时数内装完,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经使用,但只计算实际使用的时间。
b.装货和卸货混合计算时间
如天气许可,货物应在第16栏规定的总的连续小时数内装卸完毕,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但只计算实际使用的时间。
c.装卸时间的起算
如就绪准备通知书在中午之前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起算;如通知书在下午办公时间递交,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起算。在装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第17栏中规定的托运人。
装卸时间起算前已实际使用的时间计为装卸时间。
等待泊位所损失的时间计为装卸时间。
协议选择(a)或(b),并填入第16栏。
7.滞期费
允许货物有装卸两港共有十个连续日的滞期,按第18栏中规定的每日费率计算滞期费,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按日支付。
8.留置权条款
船舶所有人得因未收取的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滞留损失而对货物有留置权。承租人应对装货港发生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包括滞留损失)负责。承租人还应对卸货港发生的运费和滞期费(包括滞期损失)负责,但仅以船舶所有人通过对货物行使留置权而未能得到的款额为限。
9.提 单
船长按所收到的运费率签发提单,并不妨碍本租船合同。如提单运费总额低于租船运费总额时,其差额应在签发提单时,以现金交付船长。
10.解约条款
如船舶未能在第19栏规定的日期的当日或之前做好装货准备(不论靠泊与否),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经要求,这一选择至少在船舶预计抵达装货港之前48小时内作出。如船舶因海损事故或其他原因而延误,应尽快通知承租人。除已约定解约日外,如船舶延误超过规定的预计装货日期后十天,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1.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按1974年约克棗安特卫普规则进行理算。即使共同海损费用是由于船舶所有人的雇佣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所致,货主仍应支付其中货物的分摊额(参见第2条)。
12.赔 偿
对于未履行租船合同的经证实的损失,其赔偿不得超过预计的运费数额。
13.代 理
在任何情况下,在装货港和卸货港由船舶所有人指定自己的经纪人或代理人。
14.经纪人费用
经纪人的佣金按已收取的运费,以第20栏所规定的费率,支付给第20栏所指的当事人。
合同不履行时,由船舶所有人向经纪人至少支付按估算和空舱费确定的佣金的1/3,作为经纪人所花费用和工作的补偿。在多航次情况下,补偿的数额由双方协议。
15.普通罢工条款
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对由于罢工或停工而阻碍或延误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后果,概不负责。
当船舶从上一港口准备启航时,或在驶往装货港的途中,或在抵港后的途中,如因罢工或停工而影响全部或部分货物装船,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声明同意按没有发生罢工或停工的情况计算装卸时间,如果承担人未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必要时以电报)作出声明,船舶所有人有解除合同的选择权。如果部分货物已经装船,则船舶所有人必须运送该货物(运费仅按装船的数量支付),但有权按自己的利益在途中揽运其他货物。
当船舶抵达卸港或港外之时或之后,如由于罢工或停工而影响货物的卸装,并且在48小时之内未能解决时,收货人可选择使船舶等待至罢工或停工结束,并在规定的装卸时间届满后,支付半数滞期费、或者指令船舶驶往一没有因罢工或停工而延误的危险的安全港口卸货。这种指令应在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卸货的罢工或停工情况通知承租人后48小时内发出。在这种港口交付货物时,本租船合同和提单中的所有条款都将适用,并且,船舶在原目的港卸货一样,收取相同的运费,但当到替代港口的距离超过100海里时,在替代港所交付货物的运费按比例增加。
16.战争风险
(1)在本条中,“战争风险”包括任何封锁、或任何政府、交战国或组织宣布为封锁的任何行动、破坏活动、海盗行为、以及任何实际的或预料的战争、敌对行为、军事内战、内乱或革命。
(2)如在船舶开始装货前的任何时候,发现履行合同将使船舶或船长和船员或货物在船次任何阶段遭受战争风险,则船舶所有人有权以信件或电报告知承租人解除本租船合同。
(3)如在航次的任何阶段或任何港口发现船舶、船长和船员或货物遭受战争风险,则不能要求船长装货或继续装货或继续航行或签发提单。在部分或全部货物已装船的情况下,船长行使本条赋予的权利时,可选择将货物卸于装货港,或者载贷航行。在后者情况下,船舶有权为其所有人的利益运送其他货物,并因而驶往和在任何其他港口装卸该其他货物,不论此港口近于或远于原港口,也不论是与习惯航线反向可偏离或超出习惯航线。船长根据载运部分货物航行,则在任何情况下,运费应按交付的货物数量支付。
(4)如船长在根据第3条规定载运部分或全部货物时,或在船舶驶离装货港或最后一个装货港(如有多个装货港)之后,发现继续履行合同将使船舶、船长和船员或货物遭受风险,则应在承租人指定的卸货港附近的安全港卸下货物,或者,如已开始卸货,应完成卸货。如在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发出电报要求指定替代港后48小时内未收到承租人指示,则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货物卸于其可能自由决定的任何安全港口。这种卸载应视为运输合同的适当履行。如货物在此种港口卸下,船舶所有人有权按货物卸于提单中载明的港口或船舶将被指令驶往的港口一样收取运费。
(5)(a)船舶可自由服从处于内战、敌对行为或军事行动的任何政府、交战方或任何组织、或代表或声称代表任何政府或交战方或任何此种组织的或经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团体所发出的有关装载、离港、到港、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地区、水域、卸载、交货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任何指令或建议(包括不应驶往目的港或延迟驶往或驶往他港的指令或建议),或者,任何委员会或个人依据本船的战争险条款有权发出的任何此种指令或建议。如由于或因服从任何此种指令或建议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均不得视为违约。
(b)如由于服从任何此种指令或建议,船舶未驶往提单中载明的港口或根据提单船舶可能会被指示驶往的港口,船舶可驶往所指定或建议的任何港口,或船舶所有人自行决定的任何安全港口,并在该处卸下货物。这种卸载应视为运输合同的适当履行,并且,船舶所有人有权按货物卸于提单中载明的或根据提单船舶可能被指示驶往的港口一样,收取运费。
(6)因在装货港卸货,或者,在驶往或卸货于本合同第10条和第5条(b)款规定的任何港口;而引起的所有额外费用(包括保险费),均应由承租人或货主支付,船舶所有人得因根据上述条款可收款可收取的款额而对货物有留置权。
17.普通冰冻条款
A、装货港
(1)当船舶准备从上一港口开航时,或在航程中的任何时候,或在船舶抵达时,因冰冻而不能进入装货港,或者,在船舶抵港后发生冰冻,船长可以因担心船舶被冻结而决定不装运货物离港,本租船合同因此失效。
(2)如在装货过程中,船长因担心船舶被冻结而认为离港更有利时,他可以载运已装船的货物离港,并可为船舶所有人的利益将船舶驶往任何其他港口揽载货物运至包括卸货港在内的任何其他港口。根据本租船合同已装船的任何部分货物,在不因此增加收货人额外费用的条件下,由船舶所有人转运至目的港并承担费用,但运费仍应支付,此运费按交付货物数量计付(若为整笔运费,则按比例计付),所有其他条件按租船合同。
(3)如装货港不止一个,并且其中一个或数个冰冻而关闭,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可选择不冻港装载部分货物,并按(1)款规定,为其自身利益而在其他地点揽载货物,或者,当承租人不同意在不冻港装满货物时宣布本租船合同失效。
(4)本冰冻条款不适用于春季。
B、卸货港
(1)如船舶因冰冻(春季除外)而不能抵达卸货港,收货人可选择使船舶待候至恢复通航,并交付滞期费,或指示船舶驶往一安全并能立即驶入并安全卸货而没有因冰冻而滞留风险的港口。这种指示应在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发出船舶不能抵达目的港的通知后46小时内作出。
(2)如在卸货期间,船长担心船舶被冻结而认为离港更为有利时,他可以决定载运船上货物离港,并驶往能驶入并能安全卸货的最近港口。
(3)在此种港口交货时,提单上的所有条件均应适用,船舶应按其在原目的港卸货一样,收取相同运费,但如到替代港口的距离超过1000海里,则在替代港口交付货物的运费应按比例增加。
水路货物运单
水路货物运单
月 日
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名航次 | 起 运 港 | 到 达 港 | 到达日期
承运人章 |
收 货 人
(章) |
|||||||||||||
托运
人 |
全 称 | 收货人 | 全 称 | ||||||||||||||
地址、电话 | 地址、电话 |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
发货符号 | 货号 | 件数 | 包装 | 价值 | 托运人确定 | 计费重量 | 等
级 |
费率 | 金
额 |
应收费用 | |||||||
重 量
(吨) |
体 积(长、宽、高)(m) | 重 量
(吨) |
体 积(3m) | 项
目 |
费率 | 金
额 |
|||||||||||
运
费 |
|||||||||||||||||
装船费 | |||||||||||||||||
合计 | |||||||||||||||||
运到期限(或约定) | 托运人
(公章)月 日 |
||||||||||||||||
总计 | |||||||||||||||||
核算员 | |||||||||||||||||
物约事项 | 承运日期起运港承运人章 | 复 核 员 |
[说明]
1.此货物运单主要适用于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的水路货物运输。
2.水路货物运单、货票一式六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货票(起运港存查联)。
第二份:货票(解缴联)起运港→航运企业。
第三份:货票(货运人收据联)起运港→托运人。
第四份:货票(船舶存查联)起运港→船舶。
第五份:货票(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
第六份:货物运单(提货凭证)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到达港存。
3.除另有规定者外,属于港航分管的水路运输企业,由航运企业自行与托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均使用航运企业台头的水路货物运单。
4.货物运单联需用厚纸印刷,货票各联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应有区别:解缴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各联为黑色。
5.要印控制号码或固定号码。
6.到达港收费,另开收据。
7.规格:长19cm,宽27cm。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示范文本)
年 月份要车计划表
月 日提交 批准计划号码 单位章 |
发货单位 | 名称:
代号: 地址: 电话: |
|||||||||||||||||||
顺号 | 到局 | 收货单位 | 货物 | 车
种 代 号 |
车
数 |
特
征 代 号 |
铁路 | 换
装 港 |
终
到 港 |
备注 | 发局 | ||||||||||
到
站 |
电报号 | 专用线 | 部门/省市 | 名称 | 代号 | 名
称 |
代
号 |
吨
数 |
核
减 号 |
不
合 理 |
|||||||||||
名称 | 代号 | ||||||||||||||||||||
1 | 发站电报号 | ||||||||||||||||||||
2 | |||||||||||||||||||||
3 | |||||||||||||||||||||
4 | 品类
代号 |
||||||||||||||||||||
5 | |||||||||||||||||||||
6 | |||||||||||||||||||||
合 计 |
注:车种代号:棚车P,敞车C,平板N,轻油罐车Q,其他罐车G,保温车B,毒品PD,特种车T,
自备车在车种前加Z.
规格:135 ×297(500)
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示范文本)
水陆联运货物承运收据
局 起运港站→托运人 运单( )字第 号
发站或起运港 | 托运人名称 | 到站或到达港 | 收货人名称 | ||||||
货物名称 | 种类 | 件数 | 重量 | 费用项目 | 铁路 | 海运 | 江运 | 河运 | |
实际重量 | 计费重量 | 公里 | 公里 | 公里 | 公里 | ||||
运费 | |||||||||
装(卸)费 | |||||||||
,换装费 | |||||||||
港务费 | |||||||||
合 计 | |||||||||
承运时核收 | |||||||||
支票号 收款人(盖章) | 合计 |
收贷人领货须知
1。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收货人接到领货凭证后,及时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2。收货人领取货物已超过免费暂存期限时,应按规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3。收货人到站领取货物,如遇货物未到时,应要求到站在本证背面加盖车站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 |
托运人须知
1.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托运货物,证明并确认和愿意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2.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量与货物的实际完全相符,托运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3.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承运货物时并未全部核对。 4.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凭此联系到站领取货物。 |
GF-97-0404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示范文本)
年 月度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 本合同经托运人与承运人签章后即行生效,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 ||||||||||||||||
编号: | |||||||||||||||||
托运人 | 全 称 | 承运人 | 全 称 | ||||||||||||||
地址、电话 | 地址、电话 |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
核定计划号码 | 费用结算方式 | ||||||||||||||||
货 名 | 包 装 | 重量(吨) | 体积(m2) | 起运港 | 到达港 | 换装港 | 运价率(元/吨) | 收货人 | |||||||||
全 称 | 电 话 | ||||||||||||||||
特约事项和违约责任 | |||||||||||||||||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承托双方各执1份,副本若干份;2。规格:长21厘米,宽30厘米。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材料名称及花色 | 规格(毫米)及型号 |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五条 经济责任
(一) 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反修或重新包装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 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x%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六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罚金付给甲方。
第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x%的补偿金。
第八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经办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上面所举的建材订货合同参考式样,是比较完备的一种。至于国家统配物资(建材)或部管物资(建材)的订货合同,还可简化成常用式样如下表:
附表:
物资名称 | 申请单位 | ||
计量单位 | 合同编号 |
品种规格 | 半年合计 | 第 季 度 | ||||||||||||||||
小计 | 月 | 月 | 月 | 小计 | 月 | 月 | 月 | |||||||||||
订货单位名称 | (章) | 供货单位名 称 | ||||||||||||||||
收货单位名 称 | 详细地址 | 电报挂号 | 电话 | 详 细地 址 | ||||||||||||||
付款单位名 称 | 详细地址 | 结算银行 | 帐号 | 电 报挂 号 | ||||||||||||||
到达路局名 称 | 到达站(港)名称 | 专用线名称 | 供货方式 | 电 话 | ||||||||||||||
备 注 |
GF-2000-0106 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地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本合同共 页第 页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 号
买受人 | 代表人 | 出卖人 | 代表人 | ||||||||||||||||||
订货单位 | 邮政编码 | 供货单位 | 邮政编码 | ||||||||||||||||||
结算单位 | 电 话 | 结算单位 | 电 话 | ||||||||||||||||||
通讯地址 | 传 真 | 通讯地址 | 传 真 | ||||||||||||||||||
结算银行 | 帐 号 | 结算银行 | 帐 号 | ||||||||||||||||||
结算银行 | 结算期限 | 税登记号 | 代签合同
单位代表 |
质量标准: | |||||||||||||||||
收货单位 | 到站 | 整车 | |||||||||||||||||||
通讯单位 | 零担 | 记
事 |
收方法及期限: | ||||||||||||||||||
运输方式 | 交(提)
货地点 |
交货
方式 |
出卖人 | ||||||||||||||||||
买受人 |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交(提)货时间 | 运杂费何方承负: |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
包装要求及费用: | |||||||||||||||||||||
金额总计(大写) | |||||||||||||||||||||
违 约
责 任 |
出卖人不能交货,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买受人中途退货,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责任,双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 |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争议解
记方式 |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栽委员会仲栽;(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及别附,本合同附件 份。 | 此合同一式 份,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鉴(公)证机关 份。 |
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附表
地质
本合同共 页第 页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卖人合同编号: 号
序号 | 产 品 名 称 | 规格、型号或图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备注 |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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