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范和程序_发改委监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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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2011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编制人: 张现宝

审核人: 刘长垠

2012年2月

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博爱县2011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监 理 规 划

1、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博爱县2011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1.2工程位置:博爱县磨头镇、许良镇。

1.3工程规模:大桥14座、小桥48座,涵48座,500mm渠28779米,600mm渠8060米,井92眼,井堡及配套92座,机耕路6000平方米。

1.4建设单位:博爱县发改委

1.5施工单位:河南中安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

林州市华通建设有限公司二标段

河南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

1.6监理单位: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7工程预计投资总额: 760万元(以竣工决算为准)

1.8工程计划工期:30天

2、监理工作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监理工作内容:

按照要求,监理工作内容为: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及组织协调。

4、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本工程的招标要求,本工程监理目标为:合格工程

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工期目标:30天

投资目标:以施工投标中标价为控制目标,力争不突破投资额

5、监理工作依据:

5.1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定;

5.2监理合同;

5.3施工招标文件、业主与承建商签订的正式合同;

5.4设计图纸、变更单、洽商单等有关资料;

5.5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5.6河南省和焦作市现行的土地整理工程 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90)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

序号 姓名 技术职称 监理职务
1 刘长垠 总工程师 项目总监
2 张现宝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3 吴姜军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4 郭晓军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5 李腾飞 助理工程师 监理员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7.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7.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7.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7.4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8、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阶段监理程序

确定总监理工程师,组成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进驻施工现场

编制监理规划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适时编制实施细则

组织第一次

监理交底会

实施工程监理进行“三控一管一协调”

组织工程初验

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施工阶段监理总结

2)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审核投资计划

和资金使用计划

接受承包单位工程

计量申请表

工程量复查、现场核验

审核承包单位付款申请单

业主付款

投资状态分析

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投资总结报告

3)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项目总工期目标

承包单位提交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单位实施过程分段

提交详细计划或变更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核

责成承包单位采取措施

实 施

监理工程师进行

实际值与计划的比较

按计划执行

4)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开 始

施工测量

设备报验

材料检验

施工方案申报

校对图纸补充调查

质量安全环保措施

开工申请

施 工

自检资料

隐蔽工程记录

试验记录

承包单位整改

填写工程报验单位

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

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证书

5)技术联系流程

各有关单位提出联系内容

业主

重大问题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重大问题

设计

相关单位实施

6)主要设备采购验收流程

提出订货计划

业 主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设计单位

调研、考察

供货单位

业 主

设备招标或磋商确定

到货验收

监理单位

签订订货合同

承包单位

7)材质核定流程

供料方提出样品和技术资料

申报

监理工程师审查

材料采购

提供出厂合格证、检测证及材料进场后检验资料

监理工程师核验

投入使用

8)分项(隐蔽)工程检验流程

分包单位自评和格

承包单位自评

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证

进入下道工序(或隐蔽)

9)支付工程款流程

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

业 主

项目监理部(组)

监理工程师

1.工程量

2.形象进度

1.质量要求

2.原材料、半成品质量要求

1.进行造价计算

2.核验报价

同意或改变支付数额

总监理工程师

10)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监理单位整理监理档案资料,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档案和施工资料,在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上签署监理意见。

协助业主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上述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协助业主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协助业主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面的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有关各方共同签署竣工验收书。

协助业主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11)保修阶段的监理程序

回 访

质量问题

确保责任方督促解决

保修期结束

承包合同已终止

监理单位与业主商谈

监理合同结束事宜

签署终止监理合同

办理监理工程业务手册

本项目监理结束

12)工程变更程序

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工程变更书

总 监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组织审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与业主联系

接受?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就变更费别与乙方协商

与业主联系

总监就工程变更批复

13)设计变更程序

提出设计变更

设计单位

总监审核

与业主联系

设计单位

提出修改后设计图纸

总监组织审核

接受?

编制调整预算

总监审核

与业主联系

现场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投资控制

9、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9.1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9.1.1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A、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措施

●核查项目部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和相关规定。

●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落实。

●检验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

●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B、查验承包单位测量放线

●参与业主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交接工作,并对承包人的测量复核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形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C、检验承包单位的试验工作,签认材料、构配件。

●试验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试验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包人的试验室进行检验,并督促承包人定期到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

●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主要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出厂质量证明、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按规定抽样复试。

●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单、砼开盘鉴定,并应对现场搅拌站的设备、材料的管理进行检查;如用商品混凝土则应对生产厂家资质、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考察。

●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构配件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

●进场的钢筋砼管及附件,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及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D、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规格、型号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承包单位填写(月)工、料、机动态表报项目部。

E、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排水管渠工程中的石砌方渠的施工工艺及劳动力配备、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承包单位应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麦收、雨施等)提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上述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定结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不准施工。

9.1.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事中):

A、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艺和操作。并对石砌方渠的砌石工艺及管道安装的质量施工进行旁站,及时纠误,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方式,要求承包方整改。承包方整改后,把结果以书面方式回复,监理工程师复查。

B、验收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完成,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 “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对所报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检查,如不合格,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复查。

●监理工程师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准予进入下道工序。

C、分项工程验收:

●承包单位在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对所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抽检、核查。

●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认质量等级。

●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由承包单位整改,复查和再评定。

D、质量控制要点:

●交接桩的监理工作程序

(1)由设计单位按图纸到现场交桩和提交桩点坐标,包括导线桩、水准点等。

(2)施工单位接桩后,应在14 天内对全路线导线进行复测,并经平差计算,判断各桩点坐标值的精度。

(3)施工单位复测后,认为各桩点符合精度要求,即可书面表示接受并负责保护直至竣工。若有错误,应列出错误桩点的编号和经复测计算的坐标值报监理。

(4)施工单位在复测结果后,应向驻地办提交一份桩位复测报告,交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告应包括:

a、全部复测的记录

b、平差计算书,及计算结果

(5)驻地办审核了复测报告之后,认为测量无误,桩位准确,即可批准按原设计提供的桩点与坐标测量放样;若有错误,则请设计单位复测并对有错误的桩位坐标进行更正。

(6)驻地办交复测报告副本一份报总监办审查备案。

●控制测量的监理程序

(1)导线点加密的监理程序

a、由施工单位负责埋桩和测量,并计算桩位坐标。

b、施工单位将测量的全部记录和计算书上报驻地办。

c、驻地办对测量报告进行审核,若计算无误,测量记录和方法符合规范要求,即由驻地办对桩点进行复测。

d、复测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桩点现场保护完好,可以批准使用。●水准点的布设与监理

a、工地水准点应由国家水准点和设计移交水准点引出,由施工单位埋设,并经平差计算,精度合格后报监理复核。

b、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全部测量记录及计算书进行复核,并现场复测核准无误后批准使用。

c、随着工程的进展,水准点应逐渐地引到沿线的主要建筑物上,以保证水准点的安全。

d、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报来的控制网测量报告审核,应要求:

·桩点布置能有效控制工地范围

·桩点保护良好

·测量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计算结果精度符合规范要求

e、报告审查合格后,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控制网(或基线)各桩点进行复测,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即可批准控制网的应用。

f、控制网桩点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保护,监理应定期检查复测。

g、全部资料副本送一份报总监办审核备案。

●上道工序完成后及时检测井口高程与路边线吻合等情况,并对外观进行检查。

(B)管渠质量控制要点

(a)钢筋砼园管及方渠沟槽质量控制要点

●检测开挖断面、槽底高程、槽底坡度、槽底预留保护层厚度、检查边坡支护设施。

●检查排水、雨季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遇施工超挖、槽底土层受扰等情况时,应会同设计、业主、承包人共同研究制定地基处理方案、办理变更设计或洽商手续。

●检查槽底地质状况是否与地质报告相符。

●如果基底为石方,则需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确定开槽方式及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b)钢筋砼管管身及基础质量控制要点

●检查沟槽回填质量。

●检查垫层平面位置、高程、垫层密度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

●检查混凝土管座施工配合比,混凝土抗压强度、模板尺寸、模板安装是否牢固,混凝土振捣是否密实,混凝土表面峰窝麻面的程度。

●管道中心、高程、坡度与设计的偏差值。

●相邻节管子的错口量。 ●管子稳固质量。

●过路包管混凝土浇筑质量。 ●排水管道接口质量。

(c)砌石渠身及基础质量控制要点

●检查砌筑施工工艺、砌筑质量应满足砌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提要求。

●复检砂浆抗压强度,混凝土质量。

●复检砌体断面尺寸、平面位置、高程、中心线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砌体的平整度、垂直度,勾缝是否符合规定。

E、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处理

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应按规定程序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商处理有关的技术、经济问题。

F、根据监理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在施工中发生违规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及时下达停工整改指令。

G、严格质量签证制度,工程款支付行使质量否决权。

H、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组织质量协调会,并印发会议纪要。

I、建立质量监理日志,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图:

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工程变更书

总监室接书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甲方联系

 

 

接受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就变更费别与乙方协商

甲方联系

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变更批复

由业主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的处理流程图:

与甲方联系

总监理工程师口头指示

总监理工程师室拟订文稿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设计单位提出修改后设计图纸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

修改?

甲方联系

编制调整预算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现场监理工程师

投资控制

施工单位

9.1.3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

A、分部工程验收:

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自验合格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 “竣工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B、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单位在单位工程项目完成,自检合格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 “工程竣工报验申请表”并将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工程质量、使用功能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方式,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再次复验。

●项目监理部认为具备交验条件后,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四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如局部需要修改和完善,符合要求后再验;验收结果符合合同要求,有关各方共同签署竣工验收书,并认定质量等级。

●竣工验收完成,由项目总监和验收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并送承包单位一份。

9.1.4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除通过巡视旁站及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进行处理。

A、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后重新验收。

B、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形容,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后重新进行验收。

C、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D、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处理;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9.1.5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

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不予签证。

9.2工程进度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9.2.1工程进度控制的方法

A、审批工程进度计划:

a、承包单位依据施工合同工期目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必要时制定旬或周施工作业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b、施工进度计划如有重要的修改意见,要求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申报。

c、施工进度计划,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批准实施。

B、监督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a、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并做出必要的记录。

b、根据检查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如有偏离,通过每周监理例会进行协调,提出措施。

c、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报“( )工、料、机动态表”。

C、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a、当监理工程师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严重偏离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甲、乙、监理三方会议进行原因分析,研究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b、承包单位有正当理由,必须延长工期时,在取得甲方监理方认可的前提下,承包单位应填报“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批准,重新调整进度计划。

9.2.2工程进度控制的措施

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技术措施: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相同作业的施工面。

经济措施:对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拖延工期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9.3工程投资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9.3.1工程投资控制的方法

A: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综合单价为依据,认真审核合同内月进度款工程计量,并和审计单位共同控制。

B:严格审核设计变更、洽商以及索赔等合同外费用的增、减。

C: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D:经常进行工程款支付实际值与计划投资控制值的阶段分析。

E、通过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出,最易发生索赔原因及部位,制定防范性措施。

F、投资控制操作:

a、工程量计量:

●工程量计量每月一次。

●承包单位每月25日根据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填写“( )月工程计量报检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监理工程师对月完成量报检表内容进行核实无误,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b工程款的支付:

●承包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月完成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约定(投标概算)计算工程进度款并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投标概算及有关定额审核、确认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c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提出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办理结算事宜。

●工程保修时段结束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保修期抵押款的返还事宜

9.3.2工程投资控制的措施

组织措施:项目监理组织结构中,明确投资控制者及其任务,使投资控制有专人负责;

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监督审查,从技术领域研究投资的可能;

经济措施:经常比较投资的计划值与实际值,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支出,采取对节约投资的奖励措施等;

合同措施:利用签订的各种合同的法律效力,监督、督促双方执行合同,避免造成索赔事件的发生。

9.4合同管理

9.4.1工程暂停及复工

9.4.1.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BT)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9.4.1.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9.4.1.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是。

9.4.1.4由于非承包单位且非10.4.1.2条中的后4款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9.4.1.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它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9.4.1.6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9.4.1.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9.4.2工程变更的管理

9.4.2.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的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符合C2表的格式,并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的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9.4.2.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9.4.2.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9.4.2.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9.4.3费用索赔的处理

9.4.3.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国家的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国家、部门的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9.4.3.2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费用索赔申请表应符合A8表的格式

9.4.3.3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第10.4.3.2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后三款的程序进行。

费用索赔审批表应符合B6表的格式。

9.4.3.4当承包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9.4.3.5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9.4.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9.4.4.1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9.4.4.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工程延期申请表应符合A7表格式;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应符合B4表的格式;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应符合B5表的格式。

9.4.4.3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9.4.4.4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9.4.4.5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费用索赔的规定处理。

9.4.4.6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9.4.5合同争议的调解

9.4.5.1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9.4.5.2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9.4.5.3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应公正的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9.5信息管理

9.5.1总监定期组织工地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信息管理员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9.5.2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建单位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况,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证。

9.5.3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9.5.4随时向总监汇报工作,并准确及时的提供有关资料。

9.5.5监理资料按公司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整理。

9.5.6每月编写监理月报,一式三份,业主壹份、现场监理部壹份、公司壹份。

9.6组织协调

9.6.1组织协调与业主签定合同关系的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的配合关系,协助业主处理有关问题。

9.6.2协助业主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各项审批事项。

9.6.3协助业主处理各种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纠纷事宜。

1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措施

10.1施工安全控制工作的任务

施工安全就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在实现工程质量、成本、工期等目标的同时,保证从事施工生产的各类人员的生命安全,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为使工程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必须减少施工中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和环境等方面的隐患,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10.2施工安全管理的施工安全管理就是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可能出现的或已现的情况(不安全问题),进行指挥、组织、协调和控制,从技术上、经济上、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各类施工险情和事故隐患,最大程度的降低损失,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不受损失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10.3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10.3.1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

由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共同组成一套施工安全管理的领导班子,明确建设方向、施工方和工程监理方职责,从项目施工组织上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实施。

10.3.2建立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以合同定目标、以目标定责任,将责任分解到人,把好安全质量关。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必须包括纵横两个方面:一是以合同、施工计划以及各种常规阶段或重点阶段的安全检查为主线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二是建立以建设方、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安全员、技术员、和工人为主线的人的行为约束体系。

10.3.3建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一系列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施工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管理的核心,对现场的安全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中去。

(2)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安全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配备现场施工安全员,履行其安全检查的权力和责任。

(5)配合建设方、监理方和各级安全检查部门进行施工安全检查。

(6)制定相应的现场安全员、各种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7)制定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对施工安全生产实行全方位的控制。

(8)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日志记录和检查制度。

(9)配合建设方、监理方和有关管理部门处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

11、监理工作制度

1)合同条件拟定及审核制度。

协助甲方拟定各种合同框架,并参与合同谈判。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及时组织参加图纸会审,做好技术交底。

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4)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5)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检验制度。

材料进场后,对资料及材质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坚决清除出场。

6)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7)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8)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须按规定进行处理,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视为不合格工程。

10)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1)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2)建立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3)旬、月报、技术经济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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