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更好地完成集团各项计划任务,保证集团业务的顺利开展,规范会议组织工作,提高会议效率,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本集团会议类别包括:
(1)董事会会议;
(2)总经理办公会议;
(3)生产调度会、经营评估会;
(4)集团中长期发展研讨会;
(5)年中、年度工作总结计划会;
(6)案例总结制度修编会;
(7)业务专题会议、跨管线协调会议;
(8)项目评审会;
(9)地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10)地区公司、部门、项目公司工作会议;
(11)部门、二级公司周例会;
(12)其他会议。
第三条 会场纪律
(1)所有参加会议人员须准时到会,迟到者须说明原因;
(2)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门或行政管线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3)参加会议的人员一律要关闭手提电话,非紧急重要事情不准接电话,有要事者可交待秘书或本部门有关人员代为处理;
(4)凡公司领导或受公司领导委派的人员,对外洽谈业务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类型会议,除会议主持人本人外,其他参会人员(含司机、勤杂人员)都要做记录;
(5)行政人事部门全体文秘人员(含负责人)要随身携带笔及笔记本,公司领导交办工作时做到随时做好笔记。
第四条 会议纪要
(1)集团召开的各类大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记录;地区公司召开的各类大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记录;
(2)集团(地区公司)各管线领导在集团(地区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涉及专业性问题的,由各管线部门负责记录;
(3)集团各领导在各地区公司召开的各种现场会议,由会议所在地区公司(二级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记录;
(4)行政人事部门牵头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在各二级公司召开的各种现场会议,由行政人事部门或行政人事部门指定的主要与会单位负责记录;
(5)各级部门、二级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由本单位负责记录;
(6)记录者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记录工作,并按“××投资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格式)”的格式形成会议纪要;
(7)记录者要认真领会会议的精神,抓住重点,会议要解决什么问题,会后要怎么做,在什么期限内做好,具体要解决的问题,由谁负责跟进,必须写清楚;
(8)纪要行文要流畅、用词要准确、文字要简练、条理要分明、表达要清楚;
(9)会议纪要初稿,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须送交会议主持人及有关负责人审核;多个单位参加的会议纪要,应先经过各与会单位会签,并按审核意见修改好后才能定稿;在定稿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
(10)所有会议纪要都必须进行编号,为便于以后电脑管理,各单位每年的序号按001号~999号的顺序进行编号,[2003]为2003年度,单位名称以四字简称作为字号;如:××公司的会议纪要编号为“××[2003]001号”;各地区公司的会议纪要编号,如:北京公司行政人事部会议纪要为“北××[2003]001号”;以此类推;
(11)凡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召开会议所做的会议纪要,必须由主持会议的集团(地区公司或单位)领导签发;
(12)会议上达成的共识,作出的决议,安排的事项等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后具有执行效力,是工作实施、业务开展的依据,相关单位、部门须遵照执行。对延迟执行或违反纪要记载事项的,按集团制度予以处理;
(13)为加强会议纪要的管理和体现其重要性,以集团公司(地区公司)的名义(或重要的、或需大范围传达执行的)下发的会议纪要,定稿后还须作为通知的附件下发;
(14)会议纪要的会议主持人为当然责任人,负责记录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责任人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执行会议纪要的决议;
(15)会议议题议而不决的,不作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