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法,明确工程使用功能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技术规程》及《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现予以公示,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在2023年5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029026,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