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临时工程与设施 103.01一般要求 1. 临时工程与设施应包括为实施永久性工程所必需的各项相关的临时性工作,如:临时道路、桥涵的修建与维护;临时电力、电讯线路的架设与维护;临时供水、排水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以及其他相关的临时设施等。承包人应按不同的类型和需要,对临时工程与设施进行设计。 2. 承包人在进行临时工程与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时,应遵守当地运输管理、公安、供电、电信、供水、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 3.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按本节提供的全部临时工程与设施的费用,应被认为已包括了有关永久工程中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