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合作开办协议书 合作开办的合伙人,以下简称“股东人”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决定合作开办志远教育,经经充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机构名称、地址 机构全称: 地址: 第二条:合作年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合作至有关国家政策调整要求停转开办或转制。 第三条:投资与分配:股东人各出资折现 元,各持有 %的股份。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照股份比例进行,按学期进行利润换算和分配,每学期税后利润的 %双方分配, %用于资金积累及幼儿园发展或提高福利待遇。学校所有收入存入同一存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