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包括哪些方面

2024-01-09 97点热度 0人点赞

一、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包括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在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难以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些情况包括:

1. 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 政府行为,例如征收、征用;
3. 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疫情等。

不可抗力

二、建筑工程出现不可抗力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合同无法实现签订时的目的,因此当事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此外,基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一般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

1. 当事人可以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建筑工程纠纷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吗

建筑工程纠纷中,由于不可抗力,诉讼时效得以中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以下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将中止:

1. 不可抗力;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
5. 其他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即届满。

雅居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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