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住建部为减轻建企压力、推进工程担保,再次下发文件。明确提出:三年内,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要提升 30%! 下一步,将分类实施工程担保制度: 大力推行投标担保 投标保函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 鼓励将投标人参与围标串标及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纳入投标保函的索赔条件,规范招投标秩序。 招标人到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推行履约担保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承包单位提供履约保函。 民间投资的住宅工程应当实行履约保函。 采用最低价中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