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构的功能 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是:以最经济的手段使结构在正常施工和使用条件下,在预定的设计基准期(一般为50年)内满足下列预定的功能。 (1)安全性。指建筑结构在正常施工和使用条件下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如荷载、温度改变、支座不均匀沉陷等引起的内力和变形)。且在强震、爆炸、台风和偶然事件发生时和发生后,结构仍然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结构不致倒塌。 (2)适用性。指结构在正常使用期间内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不产生影响使用的过大变形、振幅和裂缝宽度。 (3)耐久性。指建筑结构在正常维护条件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