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 一、社保移交税务原则:成熟一省、移交一省 《通知》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 由于企业社保费少缴或不缴的情形普遍存在,去年当税务机关全面负责征管社保费后,由于税务机关更加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