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基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2024-11-22 299点热度

第一节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管理目标为“三无一杜绝”、“一创建”。“三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死亡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市安全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程。

(二)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图

单位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法定责任人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项目生产副经理——分管安全事务

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各生产班组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

图4-1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图

(三)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

副经理

总工程师

工程部

各工段

生产班组

质检部

财务部

综合办

安全部

物资部

图4-2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1.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配置

项目部成立安全监督部,安全工作具体由1名项目副经理负责,同时设3名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分部及作业班组负责人担任兼职安全员。

2.安全保证检查程序

安全保证检查程序

 

项目安全预控目标

现场作业人员培训

工艺流程危险点分析

制定安全措施、操作规程

安全检查、验收

安全技术交底

实施工艺流程、按章操作

合格

总结、推广

发生工伤、机损等事故

是否合格

是

是

否

图4-3安全保证检查程序图

(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生产目标三无: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杜绝重大事故。一创建:创建市安全施工优良样板工程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组织保证

工作保证

制度保证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开工前检查

施工过程检查

收尾工程检查

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

1、经理部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3、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4、坚持安全检查制度;5、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6、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1、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机械机具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3、施工机械是否挂持安全挂牌;4、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认真执行;5、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6、“周一”安全讲话是否正常执行。7、安全隐患是否限期整改。8、信息反馈是否准确及时。

1、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是否人人明白,心里有数。2、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是否得到控制。3、施工机械是否挂持安全挂牌。4、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认真执行。5、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6、“周一”安全讲话是否正常执行。7、安全隐患是否限期整改。8、信息反馈是否准确及时。

1、总结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经验,对于成本的控制方法总结推广。2、找出施工过程中管理的薄弱环节。3、做好总结,评比。

安全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2、班前安全讲话制;3、周一安全活动日制;4、安全设计制;5、安全技术交底制;6、临时设施检查验制;7、安全教育制;8、交接班制;9、安全操作挂牌制;10、安全生产检查制;11、职工作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12、安全生产奖惩制

图4-4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二、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组织体系

根据谁负责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入,负总的责任。设立专职安全员(须有多年工作经验并尽职尽责),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各专业工长、施工班组和现场施工员对各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不得忽视生产安全。安全员有奖罚权和一票否决权,对安全员的决定,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必须无条件执行。并赋予专职安全员随机抽查权。

(二)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各级安全监督体系,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程序,落实执行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冒险、蛮干行为。对检查出的隐患,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定人负责限期整改,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规定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及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体现,它能使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业主、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领导责任,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根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负责组织设计、施工、采购的实施,保证设计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保障设计结构安全。

(3)负责组织本工程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开展新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4)对危险源辨识、重要危险清单及应对措施进行审查,制定详实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对本工程危险作业点、重要施工部位、特种设备和用电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6)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检查落实各班前会和开展预知危险活动的情况,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7)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种安全活动有记录备查;

(8)认真组织好均衡生产,充分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每班开工前的安全检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纠正施工现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9)加强班组建设,深入开展无事故班组活动,领导和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组织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

(10)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或主持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本单位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改进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1)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员,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投入及有效使用;

(12)对内负责协调各作业队、各工区、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对外负责沟通协调,减少或防止施工干扰。

2.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管理安全施工,为安全施工直接责任人,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具体落实安全责任,细化安全职责;

(2)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学习、新进场员工的安全教育、所使用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班组安全施工考核;

(3)参与或组织本工程施工区域危险源辨识、重要危险清单及应对措施、详实的安全施工工作计划的编制,并协助组织实施;

(4)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各种安全检查,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开展安全活动,督促、带领作业班组召开班前会;

(6)具体负责组织施工,调配施工资源,检查纠正违规作业;

(7)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检查评比,组织对本工程安全人员的考核评比。

(8)组织各种安全预案演练,负责现场抢险,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9)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内外安全沟通协调工作。

3.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管理安全生产,为技术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协助组织勘察工作,协助管理野外勘察安全工作。

(2)协助组织设计实施,审查设计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4)具体组织设计安全论证,涉及重大结构安全的,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设计变更涉及安全问题的,应召集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分析论证,确保设计结构安全;

(5)负责设计安全交底工作,协助设计与施工、采购的接口管理协调;

(6)组织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7)负责审查防汛预案、防汛设计措施,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防汛工作;

(8)对危险源辨识、重要危险清单及应对措施进行审核,协助制定详实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

(9)审查本工程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0)负责组织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施工进行分析论证,研究施工方案,确保安全实施;

(11)参加或协助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安全考核评比等;

(12)参加抢险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安全部部长安全职责

协助项目领导管理安全生产,为安全管理部门直接责任人,对安全质量部的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直接领导专职安全人员开展工作。

(2)定期向主管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提出书面报告,针对本工程的安全状况提出防止职工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等具体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制订本工程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4)负责日常检查生产现场,发现潜在危险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的现象,做到防患于未然。

(5)负责及时报告本工程发生的伤亡事故,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处理。

(6)组织辨识危险源,编制重要危险清单及应对措施,草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7)负责日常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核评比等;

(8)参加或协助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等;

(9)参加抢险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5.专职安全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工程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管理和监察工作;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危险因素的控制预防措施与实施方案;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新员工进行进场“三级”安全育,对转岗员工进行转岗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新员工上岗、员工转岗等情况进行监督;

(3)对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施工作业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4)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辩识存在危险或可能存在的危险,及时提出消除(控制)隐患要求,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汇报;

(5)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和施工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监督的工作,对查出的严重违规作业有罚款的权利,并督促整改;

(6)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按各项规定和措施组织施工和生产;

(7)负责落实业主、监理及地方政府的各种指令,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8)办理各施工作业队的相关申报签批手续;

(9)认真加强安全业务学习,服从领导安排,努力做好本部门安全业务工作并做好记录;

(10)有责任和权力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告各类违章行为;

(11)参加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12)参加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分析会,检查“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3)参加主体工程、大型临建工程、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项目开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使其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14)了解、掌握项目范围内的安全情况,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尽职尽责;

(15)认真履行安全监察监督职责,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对事故隐患能立即排除的,要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要按照隐患处理 “三定一反”(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要求、定整改期限和反馈隐患整改验证结果)原则进行督促整改,最终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1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宣传教育;

(17)编写各类安全报表、报告,并按时上报;

(1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安全工作。

6.材料采购保管员安全职责

(1)学习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各类安全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材料采购保管制度,进行有序、规范管理,执行采购计划,保证供应,禁止违规采购和保管材料,为材料的安全性能负责;

(3)采购材料应符合质量要求,安全性能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4)提出和创造保管材料的合适条件,按规范要求保管材料,建立进出材料台帐,拒绝不合格材料进库;

(5)每月月底定期清点库存材料,一般按先到先用原则供应材料,禁止供应过期不合格材料,经有关领导同意,对过期不合格材料进行核销清除出库,保障供应的材料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有关要求,保证供应的材料的准确性和合适性;

(6)采取防盗窃措施,杜绝减料供应,发现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7)按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管理方案的规定,负责工程项目易燃、易爆、化学品、油品等物资的控制,落实相关责任。

7.机械设备保管员安全职责

(1)学习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各类安全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机械设备保管制度,建立机械设备使用台帐,负责机械设备出工前检查,掌握机械设备的状态,不提供不符合使用条件的机械设备,拒绝机械设备带病出工,杜绝提供已报废机械设备,禁止把机械设备交付给无操作资格的人员使用。

(3)严格执行机械设备保养维护制度,负责机械设备日常保养维护,保持机械设备的安全等性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4)依据机械设备使用台班数量,结合机械设备的状态,制订大修计划并安排进行修理,联系安排维修人员对机械设备突然性故障进行排除,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

(5)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掌握保管和保养维护方法,向使用者宣传正常使用和保养维护知识;

(6)提出和创造保管机械设备的合适条件,妥善保管机械设备,采取防盗窃措施,发现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8.电工安全职责

(1)学习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持电工证上岗,自觉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坚持“三不伤害”,下班前和完工后自觉清理、整理作业场所;

(2)积极参加用电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各类安全教育和岗位再教育,积极参加技能考核,保持电工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3)正确佩戴和使用电工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必要的、合适的保护措施,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做好自我保护;

(4)妥善保管、维护个人电工用具,保持电工用具的适用性和安全性,正确使用电工用具,拒绝领取不合适、不合格或不安全的电工用具和器材;

(5)负责规定区域、范围用电线路和供电、用电设备的铺设、安装、检查、维护、维修、拆除,保证用电线路和供电、用电设备符合规范要求和安全性能,保障用电安全;

(6)检查和落实用电保护措施,确保设备防雷、接地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7)断送电时,应通知有关部门、作业队和有关人员,注意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状态,检查确认断送电条件,掌握断送电时机,确保安全断送电;

(8)参加或接受安全用电专项检查,负责或配合实施安全用电整改措施;

(9)发现用电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发生事故、事件或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协助上级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10)遵守各项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和安全用电措施,不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他人违章用电,对违章指挥和指令有权拒绝。

(11)掌握用电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向使用者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12)提出用电线路和供电、用电设备防止盗窃措施,提出或创造用电线路和供电、用电设备的合适使用条件。

9.起重工安全职责

(1)学习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起重作业技能,持起重作业证上岗,自觉遵守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坚持“三不伤害”,下班前和完工后应把起重机械设备停放在合适处,熄火并采取固定措施;

(2)积极参加起重作业安全活动,自觉接受起重作业安全教育和岗位再教育,积极参加技能考核,保持起重作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3)正确佩戴和使用起重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4)负责日常保养维护本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定设备能正常使用和符合安全使用性能要求,确保正确使用起重机械设备,禁止起重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和超负额使用;

(5) 负责保管本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妥善保管启动钥匙,禁止把启动钥匙交付无关他人,禁止把起重机械设备交付给无操作资格的人员使用;

(6)按规操作,禁止疲劳、酒后、超时作业,保持良好的体能和精神状态,身体不适不宜操作时,应暂停操作;

(7)起重作业时,按注意人员和其他设备是否进入作业危险范围内,发现后应立即暂停作业,要求进入作业危险范围内的人员和其他设备退出;

(8)参加或接受起重作业安全专项检查,配合实施起重作业安全整改措施;

(9)发现起重作业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发生事故、事件或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协助上级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10)遵守起重作业规章制度和起重作业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他人违章进行起重作业,对违章指挥和指令有权拒绝。

10.驾驶员安全职责

(1)学习并掌握安全驾驶知识,提高驾驶技能,驾驶证上岗,且所驾驶车辆在驾驶证准驾范围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坚持“三不伤害”,下班前和完工后应把车辆停放在合适处,熄火并拉紧手刹;

(2)积极参加驾驶安全活动,自觉接受驾驶安全教育和岗位再教育,积极参加技能考核,保持驾驶证的有效性;

(3)禁止疲劳、酒后、超时驾驶,不准穿拖鞋驾驶,保持良好的体能和精神状态,身体不适不宜驾驶时,应暂停驾驶;

(4)负责日常保养维护本人使用的汽车,出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确定车辆能正常使用和符合安全使用性能要求,确保正确驾驶,禁止车辆带病作业和超载、超高、超速驾驶;

(5) 负责保管本人使用的车辆,妥善保管启动钥匙,禁止把启动钥匙交付无关他人,禁止把车辆交付给无合适驾驶证的人员使用;

(6)通过危险地段时,应下车观察,采取临时保障交通安全措施,必要时在他人的指挥下通过,确保交通安全;

(7)驾驶时,应集中精力,不打手机、不聊天、不吃零食,不做其他分散精神的动作,并应注意路况、行人、其他车辆,做到“礼让三先”,按交通规则规定避车、超车,按交通规则鸣笛和使用灯光,发现危险因素后应立即暂停作业,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8)接受交通安全专项检查,配合实施交通安全整改措施;

(9)服从交通警察和路政部门的管理,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10)对违章指挥和指令有权拒绝。

11.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 认真加强安全业务学习,组织班组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2) 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辩识存在危险或可能存在的危险,及时提出消除(控制)隐患要求,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为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尽职尽责;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本班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4)有责任和义务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告各类违章行为;

(5)负责本班组安全监控和施工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监督的工作,对查出的严重违规作业有罚款建议权,并落实整改;

(7)进行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向题及时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8)负责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应急准备检查,按应急预案进行响应;

(9)服从领导安排,努力做好本部门安全业务工作并做好记录;

(10)对安全生产奖惩有建议权,及时沟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信息;

12.施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施工班组长是生产第一线的指挥人,最直接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管理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人物,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模范带头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以身作则向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主持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

(1)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2)组织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开好班前会和预知危险活动,坚持“三工”活动的工作;

(3)认真执行作业程序书制度,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配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督促本班组人员搞好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施工工作面;

(4)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制度、对新调入的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5)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积极抢救受伤者,采取可靠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吸取教训。

13.一般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学习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持证上岗,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坚持“三不伤害”,下班前自觉清理、整理作业场所;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各类安全教育;

(3)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4)发现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发生事故、事件或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协助上级调查、分析原因;

(5)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和指令有权拒绝。

14.安全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制订本项目的危险工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3)负责危险源辨识,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和控制预防措施,负责制订安全管理应急计划,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进行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划、管理方案及技术措施方案的制定,落实相关责任;

(5)负责安全资料管理,及时收集保有现行有效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负责项目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识别、收集和提供;

(6)参加编制或审核施工安全措施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7)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工作,布置合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巡回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向题下达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8)指导、检查、监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实施,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参加或组织安全会议和其他安全活动;

(9)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10)负责生产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的培训教育管理。

(11)负责安全考核评价处理,行使安全生产奖惩权,及时沟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信息;

(12)定期提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针对本工程的安全状况提出防止职工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等,制订具体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13)负责及时报告本工程发生的伤亡事故,积极主动参与事故抢险和事故调查工作,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处理。

15.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工程周边百姓及单位协调工作,办理各种建设许可证、临时征地等相关工作,负责减少和避免外界对施工的干扰;

(2)负责日常行政工作和后勤管理,负责施工区域、生活区域的治安管理;

(3)负责人员考核及培训工作,执行考核及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思和安全知识;

(4)负责信息化管理、会议安排和机要保密,保证信息安全;

(5)负责文体活动等工作,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6)负责食堂、生活区管理及职工劳保、办公用品的购置,保证按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执行,保证员工饮食、居住安全和劳保用品符合规范要求;

(7)负责管理车队和交通安全管理,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8)制订上述管理范围的安全规章制度,监督落实和检查考核。

16.物资设备部安全职责

(1)负责合同管理,对合同安全规定进行评估,制订相应安全对策和措施计划;

(2)负责劳务合同谈判,确保输入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3)负责材料、机械设备等物资采购合同的招标及谈判,确保采购物资安全性能、质量、技术参数符合要求;

(4)负责工程施工所需设备、材料及周转工具的租赁,确保租赁物资安全性能、质量、技术参数符合要求;

(5)进行风险管理,分析、评估风险,制订风险应对措施。

17.财务部安全职责

(1)负责工程资金管理,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和专款专用;

(2)保证劳务工工资按期发放,保证不拖欠劳务工工资;

(3)经有关部门审核,拒绝支付不合格、安全性能无保证的的分包工程、采购或租赁的机械设备和材料款;

(4)保证工程资金安全。

18.工程部安全职责

(1)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变更方案和专项安全措施的编制,为其安全可靠性符合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等要求负责;

(3)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出安全保障措施;

(4)开展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的创优活动和降低施工成本活动;

(5)督促、指导项目贯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6)负责施工技术考核培训工作,在技术上为安全生产提供支持。

(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单位安全目标方针是: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减少轻伤,避免重伤,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安全目标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2.单位安全生产总目标:

(1)工伤事故控制指标

实现“五无”目标:无死亡、无重伤、无倒(坍)塌、无中毒、无火灾。

年千人伤害率(事故频率):小于千分之五。

(2)工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控制指标

无伤人事故的经济损失不超过5万元。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合格率100%,创建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4)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指标

项目经理部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评分,要求达到合格等级以上。

(5)对于《标准》中的各分项目,项目经理部具体细化,责任目标到人,以作为个人安全工作的考核标准。

3.为达到上述目标,关键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安全管理组织及责任制。

(2)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教育。

(4)安全检查。

(5)隐患整改。

(6)班组安全工作的建设。

(7)考核评比。

(8)奖惩制度的落实。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管理采用目标考核办法。

1.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和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

2.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两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否则通报批评并罚款。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班组,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或加倍罚款的处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方准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管理,遵守纪律。

2.参加施工的人员(包括实习生、代培人员、学徒工和民工)要熟悉本职(本工种)的职责范围、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3.电工、电焊工、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殊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才可以作业。

4.汽车、各种机械必须定期经过交通主管部门的检验,取得合格证(准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禁止光脚或穿拖鞋。在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6.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移动,需要拆除移动的,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的同意。

7.施工现场的坑洞、沟壑、陡坡等危险地方必须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的标志。

8.施工道路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叉路口、应有人指挥或有特别的指示,危险地方应悬挂“危险慢行”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9.在进行管线开挖作业时,要随时注意坑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疏松等危险时要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才可以继续作业。

10.随时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接收天气预报,台风、暴雨来临前将车辆、机械停靠在安全的地方并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11.搞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电焊、钻孔、打磨等粉尘、有毒气体的作业应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12.施工机械必须经过检验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有效。作业前必须经过认真检查、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13.施工机械(包括附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压等级 ≤10KV ≤35KV ≤110KV >110KV
水平最小距离 2m 4m 6m 7m
垂直最小距离 3m 4m 6m 7m

如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有可靠隔离防护设施,否则必须停电或禁止作业。

14.各种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线路、设备的架设、安装按规范进行,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断电,电箱加锁。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有异常必须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16.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装置。

17.搞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周应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人员由项目安全直接责任人组织值班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组成,按照单位制定的《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所列项目作为检查依据,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后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通知有关责任人或指定有关人员整改,项目部负责检查其整改结果。

2.项目经理部各班组每天应进行生产岗位安全检查,待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作业,其自检的内容主要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具备。

(3)所用的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3.班组检查发现问题后应由班组自己解决,若班组无法解决,或没有把握的,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员,值班员反映,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作业、切勿冒险蛮干。

4.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季节的特点以及对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及时检查相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如:雨季容易发生触电事故,高温容易发生中暑,并且会导致人的预防能力下降而诱发事故,冬季风大物燥,容易发生火灾事故,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波动较大,容易出现违章操作而出现事故。这些问题都是主要检查对象,并应引起重视。

5.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在投入使用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及安全员进行专题检查,其检查的隐患整改要求与定期检查的要求相同。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为增强所有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安全教育法规及政策。

2.定期对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进行安全生产轮训,提高政策思想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工作。

3.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小于40学时。

4.单位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单位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等)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6.单位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小于15学时(其教育形式可以是:会议形式、报刊形式、张挂宣传图表形式、音像制品等)。

7.对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准允其进入操作岗位。教育内容是:

(1)单位安全教育

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

②单位及其上级部门印发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③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的目的、意义等。

(2)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②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规律及预防措施,事故教训等。

③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情况(工程类型、施工阶段、作业特点等),施工中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

(3)班组安全教育

①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②本班组施工生产概况,包括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

③本人及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所遇到的各种生产设备、设施、电气设备、机械、工具的性能、作用、操作要求、安全防护要求。

④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方法及劳防用品的基本原理与主要功能。

⑤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如火灾、爆炸、设备及管理事故等,应采取的措施(救助抢险、保护现场、报告事故等)要求。

8.单位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按时间分类可分为: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可以融入到生产例会中,在讲生产的同时讲安全)。

(2)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对季节变化、环境不同及各季节的特点及容易引发的安全事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节假日加班的安全教育(稳定职工情绪,使他们集中精力,并在工作中互相督促,互相提醒注意安全,同时要特别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9.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

10.项目经理部各班组应有班前例会,由班组长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其内容以书面形式记录。

(七)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2.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

(八)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伤亡事故的报告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单位领导在接到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用快速方法,立即向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安全监察部门、公安、工会等相关部门报告。一般伤亡事故在24小时以内,重大和特大伤亡、事故在2小时内报告至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见流程图。

 

建设部

省(市)公安

有关部门

事故发生地区、县公安有关部门

有关保险机构

省(市)劳动

行政主管部门

省(市)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

省(市)工会

有关部门

事故发生地区、县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事故发生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事故发生地区、县工会有关部门

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企业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

工地负责人或有关部门

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

图4-5 事故报告流程图

注:(1)一般伤亡事故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2)重特大伤亡事故在2小时内除可逐级上报外,亦可越级上报。

2.事故的调查处理

(1)保护事故现场,组织调查组:轻伤、重伤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 作出笔录、现场拍照或录像、绘制事故图、 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收集。

(3)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死亡、经济损失情况。

(4)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任何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正常工作,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人不得拒绝。

3.事故的处理结案

事故的处理应在90天内结案,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归档保存,资料如下: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1) 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

(九)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各个班组应认真做好此项活动。

2.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由班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布置整改,坚持先整改后施工的原则。结合当天的施工内容进行安全交底,并认真做好记录。

3.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组织全班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

4.班前对将要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周围环境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后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5.班组长每月5日前将上月安全活动记录交到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后交资料员保管。

(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时时处处都有人落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各个部门、各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3.各部门、各类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单位负责对项目部各部门、各类管理人员 、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单位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6.考核结果共分三个等级(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表。

7.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进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达到称职等级。否则扣发奖金并提出警告处分。

8.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办法

为了促进单位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加强各部门、各项目部、各级人员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心,提高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1.单位各部门、属下各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地方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站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

2.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代表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小组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指标。

3.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项目完成后,单位按《单位所属各项目部质量创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金奖励办法》给予奖罚。

四、安全生产的措施

(一) 安全保证总措施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关键控制区为三个:土石方作业、基坑内作业、桥梁上下交叉作业。工程自始至终要将安全工作捻成一根绷紧的弦,需要从技术上、制度上、思想上、机构上加强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首先是要思想重视,观念更新,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工程开工前对参战人员进行正规的上岗安全培训,学习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省、市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学习单位有关安全制度,讲解“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的道理。同时让“参战”人员了解安全危险点和控制点,使大家心中有数,处事不惊。宣讲我单位有关安全方面的经验教训,通过学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主观能动性,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在工程施工中塑造“工程要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管安全”的新风,树立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备不懈的思想意识。对于特殊工种要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安全制度法规保证

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的特殊性,制定对本项目管理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法规。进行宣读张贴,和经济奖罚挂钩,使之成为法规性、强制性的制度。

树立安全、消防否决权制度,把安全消防工作提到一个更高的阶层上来。

3.安全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组织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法定责任人,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措施上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使之程序化、规范化,领导小组中以经验丰富的专职安全工程师为日常事务的主持者,具体专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设定各作业面专、兼职安全员,并赋予他们进行安全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制止违章,在危险时采取紧急措施,组织考核安全工作等责任与权力。从而形成整个工程的安全网络体系,该体系研究与决策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专兼职安全员行使安全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制止违章,在危险时采取紧急措施,组织考核安全工作等责任与权力。专职安全工程师持证上岗,在现场均配戴工作标志。

4.施工安全许可制度

(1)在编制工程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安全工作组织设计,并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及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2)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现场专职安全工程师签认。

(3)每天开工前,所有施工班组必须进行安全工前检查,且记录备查。

(4)各分项负责人每天检查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详细记录。

(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从安全管理技术上采取确保安全生产的以下几项措施:

1.开工前针对工程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计划,并限期实施。没有安全保障措施的项目,不准开工,直到订出安全保障措施为止。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随之召开一次各部门参加的安全会议,检查总结一周的安全工作,贯彻安全领导小组决定,落实整改措施。专职安全工程师每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工程安全报告。

3.成立一支随时听从专职安全工程师指挥的紧急救援队,并配备必要的救援工具、设备与通讯联络设施。开工前组织一次紧急救援演习,演习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4.对各工序,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突出关键点和危险点,事前找出有可能出现事故的危险点,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使事故“防患于未然”。

5.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建立正常的天气预报接收制度,落实好防风防雨措施,保证各作业面,各作业的通讯设施畅通,机械状态良好,防护设备齐全。

6.超过许可风力需对设备进行加固,人、机一律停止作业。

7.加强电气设备等的用电安全,采取有效的接地保护措施,严格按规程操作,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质量可靠,并有可靠的漏电保护与接地装置。施工中临时电源尽量用电缆,避免临时电源乱拉乱接。

8.开展安全QC小组活动,研究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记录标牌。

9. 作业人员必须集体行动,上、下班清点人数。加强护身设备,如安全带、安全帽等的佩戴管理工作。

10. 特殊工种如起重、司机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作业。

11.对职工及所用民工加强教育和管理,使它们有实实在在的防火意识,在施工作业区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在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12.工地内不得饮用服用后可能影响判断力的酒精饮品及其它物品。任何正受这些物品影响的人员均必须立即离开工程施工范围。

13 对租用设备在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审查,确认符合施工要求、并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被租用设备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并纳入本项目经理部的统一安全管理体系,接受安全管理与监督。

14. 为防止高处落物与落物打击,在施工区域设安全警戒线,并挂示警牌。

15.对主要起吊及载人设备,电,气焊工具均专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16.对施工安全设备,施工架、栏杆、工作平台,梯子和其它进出方式,升降装置、电动设备、照明、报警系统、保安设施,都必须进行检查测试和保养,资料记载应作保存备查。凡不符合规定的都将被更换和重新装置。

17. 组建一支24小时工作的工地保安队负责整个工地的保安事宜。在进出工地的水域设立岗哨,另设两名流动保安队员,24小时巡逻值班。与当地的派出所和联防队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服从配合他们的领导与指挥。

18.设立工地医务室,负责工地人员医护、疾病预防、抢救工作,定期进行灭虫、消毒、卫生防疫和卫生检查,对工人定期体检。

(三)安全保证具体措施

1.施工准备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2)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手推车道路的宽度不小于1.5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3)生产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持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4)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5)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

(6)人工沿河采集砂石料,宜在河滩采集或浅水处打涝,采集时应注意水情变化。

2.土石方工程安全措施

(1)人工挖掘土石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靠近建筑物、设备物资、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作业人员必须绑扎系安全带;

②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③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④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3)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4)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变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5)挖掘机作业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画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6)推土机作业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刀片作辅助制动。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7)平地机作业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夜间不宜作业。

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焉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8)装载机作业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汾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就砟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队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转动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9)载重汽车

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10)自卸汽车

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的各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②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③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11)压路机作业

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3.防护工程

(1)防护工程砌筑

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2)拌和机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传动有旅顺部装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筒口的灰浆。作业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筒内砂浆倒出。

4.砼工程

(1)预制场地

预制场地的选择,场区的平面布置,应符合规程的规定。场内的道路,运输和水电设施,应符合规程的规定。

(2)搅拌站

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装置。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裂或损坏等,并经试转,全新机械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3)混凝土拌和及浇筑

机械上料时,在铲斗(或拉铲)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停留和通过。向搅拌机内倾倒水泥,宜采用封闭式加料斗。为减少进出料口的粉尘飞扬应加设防护板。作业绳索束时,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5.顶管施工

(1)顶管施工现场应具备如下安全基本要求:
、挖掘操作坑的位置应取得交通部门的许可,采取必要的防止塌方的措施保护公路、铁路安全。
、操作坑的坡比要严格按照土质样本进行计算,避免塌方。
、靠背墙要有可靠的支护装置,防止倒塌伤人。
、操作坑的大小要满足人员在内施工的活动半径。
、在坑内的操作人员要严格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准备足够的安全可靠的清渣和运渣机械,确保清渣运渣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在顶进过车过程中,遇到障碍停止顶进,待查明情况排除障碍后再进行顶进。
、吊装作业,起重工持证上岗指挥,起重机械性能保持完好吊索具要安全可靠。起重臂下严禁站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范围。
、夜间施工必须安置红灯警告标志,有专人看护。
、每天清理垃圾和废弃物,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和整齐。
、顶管施工时,管内为存在危险的有限空间,人员清渣时严格规定连续作业时间每人不得超过1小时,避免因缺氧造成的呼吸困难。
、及时对围栏外的围观群众进行疏导。
(2)安全用电
、现场所有照明灯具必须是室外用照明灯具,具有防水功能。
、所有电线、电缆采用三项五线制、两相三线制。
、带电设备必须接地,比如发电机、配电箱必须设置接地。
、用电及照明线路绝缘良好,绝缘部分无裸露无龟裂。
、水泥套管内的照明灯具电压必须是安全电压,如果内部潮湿度较大,必须采用12V电压。
、水泥套管内的禁止采用闸刀式开关,必须采用空气开关。
、现场使用铁制配电箱,与地面保持1.2-1.5米的垂直距离,并具有防雨功能。
(3)吊装安全
、吊装人员必须具有专业吊装资质。
、吊车经过安全检验,性能完好。
、采用的枕木必须完整,无破损。枕木的面积必须是吊车支腿面积的三倍。
、禁止在软土层(基础)上直接使用吊车,应对地基硬化处理。
、吊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物下放不得有人经过、停留、作业。
(4)防塌方
、操作坑达3米以下的深度,上口面积较小,地下水位高,应考虑降水措施。
、土质密实的操作坑,可不设防护,但必须对坑壁进行放坡,保证坡壁边缘无活动的土块。
、土质松软且水位高时,采用操作坑整体刚性支护,并于坑壁打加密桩支护。
、严格控制挖掘长度,本着少挖勤顶的原则确保施工安全,掘进时人员不得于砼管外作业。
(5)围护
、靠公路侧设置轮胎或土堆隔离带。
、围护警示线距离坑边2米以上。
、设置硬围护,材料有脚手架、竹竿。硬围护高度不低于1.2米。
(6)警示标识
、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靠近现场。
、顶管现场位于公路边上,应在距离顶管位置50米位置设置警示牌。
、夜间应在施工点设置红灯警示。
(7)消防设施
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置于发电机附近。

6.基坑支护

(1)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3)基坑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坑周围地面变化情况的巡查。如发现裂缝或坍陷,应及时加以分析和处理。

(4)坑壁渗水、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5)对拉锚杆件、紧固件及锚桩,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滑楔内土方及地面应加强检查和处理。

(6)挖土期间,应注意挡土结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许因土方的开挖遭受破坏。

五、现场作业基本安全条件

(一)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施工现场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种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3.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须通过既有公路及其它机动车道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置路标及防护措施;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车辆通过设有专人负责指挥;并派专人维护。

4.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5.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且较为空旷的地点,并有必要的防污染设施。

(二)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

1.认真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安装规程和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检查制度,电气交接班记录,接电电阻测试记录和漏电开关测试记录。

2.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布置,并采用三相五线制,严禁乱拖乱拉。

3.施工现场使用按市要求的统一标准配电箱。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4.施工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接零措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工作照明灯使用安全电压。

5.经常对现场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定期测试漏电开关及接地电阻,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1.机械设备布局要合理,且装有安全装置,操作者严格遵守操作规定,操作前要对设备进行检查,机械设备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推土机和挖掘机作业时,要由专人指挥调度。

2.夜间作业时,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工作视线不清时不得作业。

3.装载机、起重机等在操作时其下方均不能站人或有其它作业人员。

推土机、挖掘机、沥青摊铺机、压路机作业时,要由专人指挥调度。

(四)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上岗时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2.高空作业人员配备工具袋。小型工具及材料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必须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伤人,更严禁从高空向下乱扔乱丢。

3.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施工时,设置防护网及有关施工标志。

爬梯空洞等处设明显的标志。六级(包括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空作业。

(五)防止运输事故措施

1.加强司机安全教育,禁止无证及酒后开车,遵守交通规则,慢速行驶,礼貌行车。

2.场内机动车辆亦须有证驾驶,要求定位、定员,非驾驶员不得乱动车辆。

3.开车前认真检查各部位运转情况及保护装置是否灵验。车辆过岔道、转弯、启动时鸣号示警,车速不宜过快。

(六)防火、防爆及防止其它事故措施

1.做好防火工作,搭设的工棚与料库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在工棚及仓库附近要设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2.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管理。工程中使用的易燃品,在采购、运输、贮存及使用各环节均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储料现场配备充足的消防灭火器材。

六、施工机械及设备的安全控制

(一)施工机械和机具的一般管理规定

1.对进入现场的机具和材料的安全性能负责。

2.带入现场的特殊工器具,如起重设备、索具、机动车辆、压缩气瓶等,必须按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这些证书的复印件应交给业主安全部门备案。

3.对租用的施工机械和机具的安全性能负责,并向业主提供相关资料。不满足业主安全要求的租用机械不得在现场使用。对分包商所引入的施工机械与工器具必须实施类似的监督管理。

4.施工机械的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拆除由我不组织有资格的人员负责。我部建立专用程序控制这些过程。对于大型施工机械,建立专门的安装、调试和拆除程序或制定专项施工组织方案。

5.对于非国家法定要求检测的工器具,如登高工具、电动工具、脚手架材料等,我部认真建立相应的管理、检测制度,其检验记录应可供业主方检查。

6.在使用业主提供的施工机械或工器具时,若发现安全问题,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业主的主管部门。

7.业主有权邀请权威机构依据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对我部的施工机械进行安全技术性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施工机械,业主视其情况有权做出包括停止使用在内的整改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部自行承担。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所属的各种特种设备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特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特种设备维修时必须要有维修记录,并建立设备档案。

3.特种设备必须在完好状况下运行,不允许带病工作。

4.项目部的所有特种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和技术资料以及资质证书,必须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式设计图纸。新购特种设备的随机资料要及时上交安全管理部统一保管。

5.安全管理部负责项目部所有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毕后,使用部门方可投入使用。

6.各种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配合当地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检验和强度试验。不合格者禁止使用,及时处理或报废。

7.各种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未取得证件者,必须在合格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不得独立操作。

8.起重机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

9.起重机的挂钩和钢绳都要符合标准,并且应该经常检查。

10.起重机在使用的时候,不能超负荷,超速度和钭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

11.起重机应该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

12.起重机械的说明不能任意改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起重量。加快起重速度,增加跨距等,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来实施,经安全部门校验,发放合格证,严禁超负荷使用。

13.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道畅通,汽车起重机作业地面平坦,坚实不得在泥泞没有夯实的地面上工作。

14.起重机械不得在架空电线下作业,不论任何情况下,钢丝绳或吊物与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15.各种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空车实验,各种限位,信号和制动装置灵敏可靠特别是吊运液体时每次都要空试制动装置。

16.各种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八不吊,即:无人指挥不吊,信号不清不吊,超负荷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物体埋在地下不吊,起重机械检修或调试不吊,斜拉歪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7.各使用部门在使用后必须将起重设备停放好,不准长期吊挂各种吊篮、绳索、重物等物品,避免起重设备长期受力造成损伤和因吊物造成不安全隐患。

18.各种气体在存放和使用的时候,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运时不能碰撞。

19.氧气瓶搬运时要有瓶盖和胶圈,严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乙炔瓶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应该距明火10米以上。

20.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如项目部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起重工等,必须经过有关专业机构培训,经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无操作证者禁止独立操作。因某种原因调整到或者新进员工分配到特种设备操作岗位时,所属部门必须提前通知安全管理部,办理好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三)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的工作实际,凡在项目部内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 、机动车辆驾驶 、架子工作业的人员均属于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2.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

3.各部门在确定特殊工种人员之前,应将人员名单报到安全管理部,由其联系相关专业机构,统一培训,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施工队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6.《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复审。复审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办理。

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佩戴合适的劳保护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9.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10.各施工队、班组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11.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1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因种种原因暂时离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行上岗。

13.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安全性,各特殊作业岗位的人员应尽量避免变动,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离岗的,所属部门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备案存档。

14.为方便管理,所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统一由安全管理部归档管理。

15.项目部应建立特种人员的档案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反映本项目特殊工种的基本情况。

(四)施工机械及设备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并填写《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2.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3.机具的保养、维修。

(1)设备管理工程师在每月月初编制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监督专人实施并做好设备的保养检查记录。

(2)对分包商提供设备由分包商编制月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交至生产设备现场管理部处存档,由总包项目部设备管理工程师督促实施并做好记录。

(3)机械设备的修理由设备管理工程师督促设备供应商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填写《机械设备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4)严格遵守维护保养制度,根据情况每天或每月留出必要的保养时间,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5)由于机械设备发生故障造成事故时,设备管理工程师应认真填写施工设备事故报告单,报告物资及设备部经理,认真、及时处理。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在本项目中,主要使用到汽油、柴油、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主要在采购、运输、仓储、使用过程中。

(一)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1.采购对象:本工程中用到的汽油、柴油、氧气、乙炔、油漆等危险品。

2.根据需要提出购置计划,计划考虑环保健康安全要求,优先选用低污染产品,并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控制库存量。

3.必须按正规渠道采购产品,并核实供方的经营许可资质。

(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

1.选择专业运输公司运输,同时具备运送化学危险品的资质。

2.碰撞、相互接触容易燃烧爆炸或其它危险的物品,不得混合运送;

3.遇热、遇潮容易收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运输时必须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三)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管理

1.仓库应核对供货单位或运输单位的运单或送货清单、“危险品营运证”,否则可拒收。

2.每批进来的氧气、乙炔等危化品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过磅,数量不够时应及时报业务部门处理。

3.卸氧气、乙炔等危化品时仓管员应在现场指挥,搬运工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摩擦,堆放应竖立,严禁倒置。氧气、乙炔等危化品应分库保管,严禁与其它材料混存。

4.燃油、燃气、压缩气体和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储存地点必须有符合标准的安全标志。

5.装运过程轻拿轻放,防止砸碰和发生其它伤害或事故。

6.对入库产品必须检查其内外馐是否完好无损。乙炔氧气瓶是否加垫圈及防护罩,液化气瓶阀门是否无泄漏等。

7.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必须建立台帐,对物品名称、数量、入库日期等进行记录,并定期清点,控制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库存量。

8.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专用仓库,必须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毒、防腐面具和手套等用具。

9.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储。化学性质或保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存放。

10.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防泄漏、防挥发措施。

11.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12.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和桶装易燃液体、气体必须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13.氧气瓶不得粘染油脂,乙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安全装置,氧气与乙炔必须分开5米以上存放,并距明火10m以上,搬运时不得碰撞。

14.氧气、乙炔使用单位凭空瓶对换,填好领料单才能发货,开出的数量应一次发完。

15.领料时车辆应熄火,搬运工装车时应服从仓管员指挥,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载。

16.车辆及人员走后,仓管员应检查氧气、乙炔是否安全后方可离去。

(四)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1.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执行;

2.预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

八、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部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项目部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原则

(1)为了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规范及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劳保用品发放配发标准》。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1)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2)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以确保科研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原则。对于在同工种,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不同的防护用品。

(3)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岗位员工使用。

(4)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水、防砸伤或防腐蚀、防电击的岗位员工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5)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发辫绞辗、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女工帽、工作帽和草帽。

(6)防尘口罩,应当发给从事粉尘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防护眼镜,应当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7)安全带,应当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的工人备用。

(8)胶制工作服和雨衣,应当发给从事湿式凿岩、隧洞有淋头水的场所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以及发给需要在露天、野外冒雨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或备用。

(9)特别作业人员,如隧洞作业人员、搬运工、装卸工、道路清扫工、高处作业人员、海边作业人员、机加工、振捣工等,必须配备反光背心、安全带、救生衣、手套、护目镜、耳塞、口罩等特殊劳动保护

(10)特殊工种必须配备与之相应的专用劳动保护,如电工、焊工、起重工等。起重工的指挥、驾驶员/操纵员、司索必须有佩带明显标志。脚手架工必须佩带明显标志。

3.劳动保护用品佩戴要求

(1)进入装置、现场着装必须穿工作服(长袖)、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在操作室、休息室、办公室、值班室内可不戴安全帽。巡检(包括在机泵房内巡检)和室内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系紧帽带,长袖工作服不得卷袖。

(2)进入现场必须穿合格的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网眼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

(3)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正确着装。易燃易爆场所禁穿化纤服装。酸碱作业必须带面罩。

(4)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不许戴手套、系领带和围巾。

(5)陪同检查、视察、参观人员可穿其他服装,但必须是长袖衣和长裤,并配戴安全帽。外单位人员不穿长袖衣和长裤、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带其进入各装置和现场。

(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1)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集团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4)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部门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购买;

(2)安全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管理办法

为合理发放、正确使用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护品”),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生产的实际情况,本着“需求必满足,护品必使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免费为员工定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保护品。由使用部门发放到个人,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佩带、使用。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保护品。

(2)项目部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保护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保护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劳保护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施工队及班组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保护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保护品进入施工现场。

(3)劳保护品发放标准由各施工队及班组按照实际情况向安全管理部进行申报,由其进行审核。在审核时安全管理部应认真参考使用部门的意见,避免出现部分岗位劳保护品短缺或者浪费的情况。如出现意见不合,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做出正确处理。

(4)雨衣、安全帽、防割服、防火服等公用护品,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情况提前一个星期向安全管理部提出申请并审核,由安全管理部转交供应部门进行购买。公用护品由于其特殊性,暂不参照定期发放的标准进行发放,而是按照以旧换新的原则进行更换。如不满足工作需要的,应按照相关流程提交增加公用护品的报告,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购买。

(5)供应部门负责按标准保质保量及时采购劳保护品。

(6)所有劳保用品必须以旧换新,避免浪费。各施工队及班组制定详细可行的以旧换新考核制度,由兼职安全员(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考核。对于雨衣、安全帽、防割服、防火服等较为贵重的劳保护品由综合仓库负责考核。替换下的废旧劳保护品由相关部门的专人负责,统一保管,统一销毁,杜绝外泄,出现再次替换现象。

(7)员工因使用频率太多,致使劳保护品未到发放期限已无法使用的,所属部门进行调查属实后应本着以旧换新的原则及时进行更换,并详细进行登记。但因非正常原因(如被火烧、重力撞击等)损坏的,应按保管不善进行处理,交纳相应的成本费用后再进行更换。

(8)使用部门应由安全员(或指定专人)按时到仓库领取劳保护品,并按照各自岗位的所需情况,及时发放到个人,以免出现断缺或浪费的现象。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使用部门按标准分发情况。对于不按规定发放的部门,将给予曝光并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9)使用部门应建立劳保护品专门台帐和《个人劳保护品发放卡》,详细、真实记录每个人劳保护品的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台帐及《发放卡》应由专人进行管理,每两个月对台帐进行核对清帐,确保帐实相符。

(10)使用部门应根据生产发展的情况,每年对劳保护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对于无法满足实际情况的岗位,要按相关流程进行申请,重新添加或更换新的保护品,保障职工在工作时的身心健康。

(11)在更换劳保护品时,使用人必须提前一个星期提出申请,交给所属施工队安全员(或指定人员)。部门安全员(或指定人员)将本区域的汇总情况提交到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统一转交到供应部门。

(12)门接到购买劳保护品的申请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之内将所需的劳保护品购齐。

(13)护品关系到职工的身心健康,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不得相互推诿扯皮,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快速解决,杜绝出现劳保护品发放不及时的现象。

(14)延或其他原因使职工缺乏劳保护品的部门和个人,按项目部规定进行处罚。因职工缺乏劳保护品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要进一步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5)项目部的员工在分配到各个部门之后及时发放工作服(两套)及相应的劳保护品,但工作服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试用期满后返还。

(16)临时外用工,由于流动性太大,新进项目部的外用工在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暂时先发一套工作服;连续工作6 个月之后再发一套;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返还保证金。

(17)工作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劳保护品。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好各自的劳保护品,确保其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18)劳保护品出现丢失,员工应及时反映当班领导,说明原因,向项目部交纳所丢失劳保护品的成本价,由项目部统一购买,及时得以添加或更换。对于故意破坏者,相关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19)项目部内调动工作时,根据劳资科的调令,按新工作或新工种的标准发放,原岗位的劳保护品停发。

(20)调令而临时脱离生产岗位的职工从事非生产工作一个月,停发其原岗位的劳保护品。

(21)事假、工伤和离职学习的职工,劳保护品自离岗时停发。

(22)从事生产岗位劳动的人员,由从属部门负责临时发给相应的劳保护品。在其离开工作岗位时,可以收回的护品(如安全帽、雨衣、防割服、防火服等公用护品)由发给单位负责收回保管。

(23)享受防雨用具、安全帽等可以收回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岗位,发给单位必须收回其护品。如使用者拒绝交还者,按购买价扣款充回生产成本。

(24)组集体备用的防护用品如防雨护具等公用劳保护品,应有专人保管,并建帐登记。

(25)各部门应将新进、事假、病假、工伤、因各种原因调整岗位、辞职的人员名单及时反馈到安全管理部,做出相应的劳保护品调整。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多报。如出现此类现象,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26)各生产部门的管理人员,在一次性配全劳保护品后,因使用频率较少,暂不参照定期发放的标准进行发放,而是按照以旧换新的原则进行替换。

(27)劳动保护用品,是为了预防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的一种辅助措施,而不是生活福利待遇。领用各种护品的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正确使用和爱护。如不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品上岗操作,部门领导应进行教育、制止,教育不改者按违章作业论处。

(28)本制度的执行,由安全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

九、平安卡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工地工人权益,工地推行平安卡制度。

(一)“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基本情况

“平安卡”是记录建筑工人上岗及安全教育培训等有关信息的IC卡,信息内容包括个人基本社会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及安全管理信息(进出工地时间、工资发放记录、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教育等情况),它既是工人的“上岗证”,又是工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护身符”。

(二)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主要做法

1.“平安卡”管理制度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结合

项目部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创新管理,把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与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工人都能免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大大提高了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2.“平安卡”管理制度与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相结合

农民工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和基本的安全防护知识,容易成为安全事故的受害者。因此,为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第一关,通过培训考核然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做到每个工人经教育后领取“平安卡”上岗,对不使用“平安卡”的工人,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3.“平安卡”管理制度与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相结合

项目经理部把“平安卡”管理制度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工地进行施工安全措施审查时,全面审查建筑工地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情况,把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作为安全交底的一项必备内容。为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采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即时数码拍照放给工人观看的现场培训教育,同时统一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观看警示教育片。

(三)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意义

1.通过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可以在项目经理部范围内建立建筑工人信息数据库,将参加施工安全初始培训获取“平安卡”作为建筑工人进入建筑行业的“入场券”,促使每一个工人进入建筑行业前,都经过施工安全初始培训,从而解决农民工初次上岗安全培训的难题,提高建筑劳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建筑工人自觉遵章守法、自我保护、合法维权。

2.通过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对建筑工人免费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体现了企业对农民工的关怀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3.通过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有效记录建筑工人每次进出工地上岗的考勤情况、工种培训情况和受教育的情况等信息,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4.通过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强化考勤记录,卡内存储的考勤信息,可作为计算农民工工资的基本依据,有利于解决劳资纠纷的问题。

十、安全培训

(一)安全培训一般规定

1.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业主有权对其进行抽查考核。在开工前向业主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特殊工种人员的清单、统计资料和证书复印件,在业主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建立特殊工种定期培训和检查计划,这些工种包括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和其他高风险工种,如(不限于):机动车驾驶员、焊工、起重工、脚手架工、电工、油漆工、危险品保管员等。

2.主要安全管理岗位备案:在业主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工段长、班组长、消防负责人、保卫负责人、环境和卫生防疫负责人、化学危险品负责人、兼职安全员、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急救援负责人等,每个岗位都必须有人负责。如有变动及时通知业主。

3.学习与业主组织考核:我们将组织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中的安全管理部分的条款,并通过业主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若补考一次不及格的,进行人员更换,直到考试合格和业主满意。

4.项目部培训和考核:项目部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培训和考核,并先通知业主,业主有权监督培训、考核情况或组织抽查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给入场证件。

项目部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机制,配置合格的培训教员,有培训教材和培训滚动计划,报业主审批。并组织考试、建立培训考核记录,业主有权查看这些记录。培训及考核前要通知业主,业主有权进行监督、监考、检查。

项目部对分包商、租用的施工队、临时劳务工负有同样的安全培训与考核的责任。必要时,业主有权进行其他专项安全培训和考核,项目部应予组织、配合。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提高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规定对各级岗位人员都必须经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2.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安全培训,掌握了解新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安全技术专业培训,掌握和熟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隐患并随时排除。

4.新工人上岗前需经三级安全教育,使他们懂得本行业的特点,掌握和了解本工种岗位的安全规定,操作规程、规范,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变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上岗作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6.根据季节、施工进度等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

(三)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项目部新招收的工人,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3)公司的生产特点和注意事项;

(4)事故案例教育;

(5)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

2.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2)生产特点,危险场所,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等。

(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

(4)项目施工的事故案例教育;

(5)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

3.班组教育内容

(1)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责任;

(3)岗位事故案例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4)生产工具的正确使用(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5)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6)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公司、项目经理部及班组三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部主要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完善安全培训档案。

(四)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1.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必须及时通知项目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

2.责任划分:项目部变更的,由项目部组织进行教育。由班组变更的,由班组组织进行教育。

3.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五)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1.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由劳安部配合综合办公室申报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取证。

2.凡有资质的单位培训发证的特殊工种,项目部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安全员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造册。

3.特殊工种持证率应达100%。

十一、施工区的安全措施

(一)各工序开工前,施工技术员必须在技术交底时,进行安全交底。所有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二)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劳保用品,并确保安全用品及设施性能可靠,佩戴或搭设符合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执行条款。

(三)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做到登高“十不登”、焊工“十不烧”、起重工“十不吊”。

(四)严把设备、设施用前验收关,不使用危险状态的设备、设施盲目投入运行,预防人、机运动轨迹交叉而发生伤害事故。

(五)对施工安全设备,如施工架、栏杆、工作平台、安全网、梯子、升降装置、电动设备、照明、报警系统、保安设施等都必须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其性能良好、有效,并作好记录资料保存。

(六)建筑施工器具、材料严格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其堆放高度须符合安全要求。

(七)保持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平整、干净、畅通、有交通标志。施工现场的沟、坎井应当填平,设围栏或盖板,临时周边设置围栏或安全网。供水、排水、供电系统、脚手架、工作平台、住宿工棚、食堂和厕所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要求。危险地区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八)保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施工现场设置的职工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消防等要求。

十二、夏季、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一)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盛夏期间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高温期间每天的上午12时30分至下午15时实行停工休息的规定。

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要充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职工临时宿舍要保证良好的通风,各施工现场都要配备足够的饮用水以及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

工地食堂应加强卫生工作,尽量改善职工伙食,同时要保证饮食卫生。炊事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严格食品的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严禁向无证摊贩购买盒饭、菜肴,各项目部要确保卫生饮用水的供应,各类生活垃圾要每天按时清理出场。

(二)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雨季施工主要以预防为主,采用防御措施及加强排水手段,确保雨季正常的进行生产,不受季节性气候的影响。

1.应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雨季中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调整施工作业安排;建立工地大雨巡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

(2)对工地周边的不良地质地段加强观察,以防塌方等自然灾害对施工造成影响;

(3)施工场地的排水,对施工现场应根据地形,对场地排水系统进行疏通,以保证水流畅通,不积水、并防止四邻地区地面水倒流进入场内。

(4)施工场地道路:大型工程现场中主要运输道路路基应碾压坚实,上铺煤碴或天然级配砂石并做好路拱。道路两旁要作好排水沟,保证雨期通行不陷。

2.做好机电设备及材料的防护工作

(1)机电设备:机电设备的电闸箱要采取防御、防潮等措施,并应安装接地保护装置。

(2)原材料及半成品的保护:对钢结构、木材、水泥等以及怕雨淋的材料要采取防御措施,可放雨棚内或屋内,垫高码放并要通风良好。

3.大小型设施检修及停工维护

(1)临时设施检修:对现场临时设施:如工人宿舍、办公室、食堂、仓库等应进行全面检查,对危险建筑物应进行全面返修加固或拆除。

(2)对停工工程要进行检查并做好维护。

(3)对一般不利于雨季施工的工程,力争雨季来临前完成至一定部位,同时也考虑防雨措施。

十三、夜间施工安全管理

(一)夜间施工措施

1.对于工期不紧(非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2.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3.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

(1)本工程采用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

(2)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4.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5.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二)夜间施工安全管理

做好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我单位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1.照明要充足。在夜间施工时, 照明条件一定要具备, 保证照明充足, 方便施工。

2.场地要标准。在野外施工, 场地要平整, 设备摆放须符合安全要求, 危险地段要设有醒目的标识。

3.禁止疲劳作业。不会一味地为了赶进度而快马加鞭, 要注意休息, 做到劳逸结合, 以保证在作业时有充沛的精力。

4.针对恶劣天气要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在夜间施工前, 要详细了解晚上的天气情况, 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充分准备。

5.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夜间施工时, 施工人员安全警惕性较差, 不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 因此要加强对设备的巡回检查, 禁止设备带病运行。

十四、临建及宿舍防火管理细则

(一)施工现场所有搭建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有关要求搭建,具体要求如下:

1.临时建筑的围蔽和骨架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厨房、茶水房、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用砖墙围蔽。

2.临时建筑必须整齐、划一、牢固,远离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每栋临时建筑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0㎡,室内地面要平整,其四周应当修建排水明渠;

3.每栋临时建筑的居住人数不准超过50人,每人要有一个可以直接出入的门口,门的宽度不得少于0.9m,高度不应低于2m,室内的通道不少于1.2m,床架搭建不得超过两层,床位不准围蔽,临时建筑的高度不低于2.7m,门窗要往外开;

4.临时建筑一般不宜搭建两层,如确因施工用地所限,需搭建两层的宿舍其围蔽必须用砖砌,楼面应使用不燃材料铺设,二层住人应按每50人有一架疏散楼梯,楼梯的宽度不少于1.2m,坡度不大于45度,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少于1m;

5.搭建两栋以上(含两栋)临时宿舍共用同一疏散通道,其通道净宽不少于5m,临时建筑与厨房、变电房之间防火距离不少于5m;

6.贮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设施要独立搭建,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

7.临时建筑不要修建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并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m。

(二)施工现场宿舍必须做好如下防火工作:

1.每间宿舍必须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2.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3.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晾挂衣物;

5.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三)施工现场有条件的要修筑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少于3.5m,保持畅通,夜间应有照明灯。

(四)搭建临时建筑必须先报建,经业主有关部门批准后建设。经批准搭建的临时建筑不得擅自更改位置、面积、结构的用途,如发生更改,必须重新报批。

(五)临时建筑使用期满,拆除前按业主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报批。

十五、生活区的安全和卫生措施

(一)办公室、宿舍、厨房、卫生设施保持一定的距离,符合卫生标准。

(二)生活区布置有良好排水措施,生活污、废水按要求排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排放。

(三)生活区按要求布置和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每天清扫生活区,保持清洁,不留死角。垃圾按要求堆放,并定期清理,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

十六、施工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一)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范》(JGJ468-88)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施工现场电源线架设高度一股不低于5m,立杆间距为25~40m,电源线路走向与导线大小型号、线间距离以及电源线路与在建工程、设备和设施的距离等,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和有关规程规定搭设。所有电线线路均采用“三相四线”制的接电方式。

(三)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施工照明设施。施工中的夜间作业照明和生活照明,也应分线架设以免相互影响。

(四)机械设备中的电动机座和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零措施,一般大型的固定机械电动机座还应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五)现场机械用电实行一机一闸入箱加锁的制度。

(六)在潮湿场所作业,照明工作灯采用25v的安全电压。

(七)各种手提电动工具必须按国家GB3787—83安全技术标准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并设漏电保护装置。

十七、消防安全措施

(一)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二)项目部制定本工程消防方案和消防检查制度,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所涉及到的问题,确定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成立义务消防队,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三)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现场实行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相结合的消防管理方法。

(四)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同时要进行消防安全交底。特别对电器、电焊、氧焊(割)、油漆等有火、易燃易爆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现场割、焊作业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少于5m;距材料仓库、易燃品堆放区距离不得少于25m。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应设置专门隔离设施,并经验收批准后方可作业。进行高空明火或电焊作业时,必须在下方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并有专人看管,不得有火种从高空散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施工现场禁止明火。各种临时用火、现场使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按消防要求规定施工,必须向项目经理部申请临时用火证,并配备专人看管。仓库、易燃品堆场及变配电室应悬挂明显的标志。施工现场、材料库、生活设施等处设一定数量的临时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砂池和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设施附近应有明显标志牌。

(六)使用高温灯具时,如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品,最低不小于100cm,离易爆物品应在3m以上。

(七)消防器材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现场所有消防设施不得被其它物品、材料遮盖阻挡。电闸箱、电焊机、砂轮机、变压器等附近不得放易燃物品。油类等易燃物品设专人管理,电源由电工专门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动用。

(八)现场施工道路兼作消防道路,道路应保证畅通。工地进出大门和易燃品仓库前不得停放车辆,以保证现场道路畅通。

(九)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十八、现场安全保卫

现场设立安全警卫班,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场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

(一)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另增派现场保安,实行24小时巡逻制,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擅离职守。

(二)严格执行佩带胸卡出入制度,外来人员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本工地,严禁小孩、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三)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正确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脚和打赤膊人员进入工地。

(四)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丑陋现象发生。

(五)做好材料保卫工作,严防偷盗行为。凡出入车辆须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六)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防止各类破坏行为。

(七)加强现场巡视,严防火灾发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

(八)加强对外来民工的教育及管理工作,协助督促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搞好工地环境卫生,严禁乱丢、乱倒垃圾。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反映有关情况。

(九)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外来民工管理工作,如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盗等恶性事件,应及时向附近派出所报案,或拨打110报警。

第二节 文明施工措施

一、文明施工目标

文明施工目标:创市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二、文明施工方案

(一)建立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即: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区出入口畅通;施工中无管线高放,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无积水,施工场地道路平整无坑塘;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分隔,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文明,工地现场必须开展以创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领导、文明施工员为指导、各施工队具体落实的网络,增强管理力量。

(三)加强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意识,组织学习文明施工条例及有关常识,进行上岗教育,弘扬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新风。

三、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框图

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全面开展文明工地活动,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氛围,保证工程顺利完成。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图如下。(见下页)

项 目 经 理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组

工程技术组

物资设备组

合约财务组

各施工作业队

 

图4-6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图

四、文明施工措施

(一)现场文明施工布置

1.标识标牌

(1)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有各功能区位置指示牌。

(2)施工现场门口应挂有施工标志牌、工程简介、工程鸟瞰图及企业标识。施工现场设置六牌一图,内容要详细,字迹清晰醒目、美观。围墙外面要粉刷并写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本施工单位名称的大字。

(3)在工地大门口附近醒目处设立正规宣传栏,专门宣传安全、卫生常识。工地所有出入口标识、安全标识、及施工标牌应统一尺寸,统一制作,悬挂于明显处。必要的地方悬挂安全标语。

(4)项目各部门办公室应有统一的部门标牌,办公室内悬挂的岗位职责及计划图表等应整齐美观。

(5)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规章制度,应统一制作标牌,悬挂明显处。

2.临时设施布置

(1)所有临建设施(包括办公、加工工棚、食堂、仓库等)统一标准、搭建整齐、色调和谐。施工场地用彩钢板沿工地四周围档,分二个区进行围栏,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施工区与生活区(指食堂)分隔开来。

(2)施工场地内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应严格管理,严禁任意搭线、接管。

(3)场地内电线采用架空的“三相五线制”,水管采用埋地式布置。

(4)在建建筑物内严禁住人。

3.环境卫生

(1)各施工班组应每天保持卫生责任区的清洁卫生。

(2)现场及各施工作业层,应有良好的排水通路,流水有明确的流向,防止出现雨水、施工污水等四溢乱流、到处积水的情况;雨水、污水应排入指定地点及城市下水道,保持现场清爽干净。

(3)工地办公室每天专人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4)工地食堂应洁净整齐,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5)工程垃圾及时清除。

(6)所有垃圾定点堆放,及时运出。垃圾及材料运走后,应立即把堆放场地清扫干净。

4.材料堆放

现场所有材料应分区域、种类、规格、型号、使用部位等挂牌整齐放置于指定位置。现场应保持材料运输道路的通畅。

5.交通环卫要求

为保证不影响环境,施工期间对交通环卫必须高度重视,以确保施工对场外道路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

(1)管线基础施工时,渣土外运、材料运输等车辆应清洗干净,避免污染场外道路。

(2)工地使用的各类车辆应经常检查保养,保持车况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出入工地应注意来往车辆,交通繁忙时,设专人指挥车辆出入。

(3)保持工地周围环境的清洁,以体现企业形象。

(二)文明施工措施

为保护珠海美丽的环境,我单位在施工现场实行严格的文明施工管理,塑造我单位企业的良好形象,反映出我单位的整体精神面貌。在管生产的同时,也下大力气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将定期对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制度,从一开始就认真抓,并落实贯彻到实处。保证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图进行临时设施的搭设与布置,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布置。具体工作将由项目部办公室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1.编制现场文明施工条例,所有施工人员入场时都应进行文明施工教育。

2.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服装印有本企业标志,进入施工现场时一律佩带安全帽和配戴工作卡,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安全帽必须为安监站认可产品。安全帽颜色区别为:

管理人员:红色;

质安人员:白色;

特殊工种:蓝色;

工 人:黄色。

4.施工现场周围采取封闭管理,设立围墙、大门、警卫室、警卫人员,严格执行来访者登记的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小孩等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现场道路、材料堆场、办公室等实行硬地化。

6.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清洁,道路平整通畅,排水设施齐全有效。

7.现场材料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地点堆放,并堆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8.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划分责任区,设置标牌,实行场地卫生分片包干制度,明确确定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各区域的卫生负责人,责任到人。

9.现场应做到工完料清,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清扫干净。建筑垃圾要用容器往下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必要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废弃的水泥纸袋要及时回收,不得乱扔、乱放。

10.场地内设沉淀池和冲洗池,砂浆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输送管等及时清洗,清洗废水及施工中产生的废水、泥浆必须经过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泥浆和淤泥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11.杜绝野蛮施工,拆除模板、支撑、架子等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或垂直运输设备往下输送。

12.现场设有急救室,制定有急救措施,有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有急救设施和药品。生活区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无污物、污水、蚊蝇,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13.工地设有统一食堂,有一名现场领导主管卫生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炊事人员定期检查身体,持有健康证。食堂办理卫生许可证,并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操作分开,熟食操作有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工地保证供应足够的开水。

14.现场的厕所,每日应派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定期喷洒药物,消灭蚊蝇。厕所设简易化粪池式集粪池,加盖并定期清洁。污水要经过初处理才能排放。

15.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指食堂)按要求配足消防设施。

16.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一定的文娱、学习场所和简易文娱设施,保证工人在工休期间有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17.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均设置垃圾池(箱)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做到不乱丢乱倒,保护好周围环境。

18.做好工地现场的治安措施,确保施工设施和建筑材料的安全。教育工人道守国家和地方的治安条例和规定,确保施工人员不扰乱社会治安。现场设门卫室,派驻保安员,负责出入人员、车辆管理及现场保卫工作。

(三)不扰民施工措施

为保证让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有一个良好生活环境,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不扰民施工措施。

1.控制施工噪声,特别是大噪声的施工,科学地安排好各道工序,合理解决既赶工期又不把较大的噪声施工工序放在白天操作,以免影响居民休息。如有特殊情况事先与居民联系。施工前先张贴安民告示,取得周围的居民的谅解与支持,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施工许可手续。

2.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噪声较大的工种为电锯操作和浇倒混凝土时振动捧的操作,电锯大批操作在非夜间,振动棒操作选择经验丰富,经专门培训及专门交底的人员操作,控制噪声(如选择好的设备、操作中尽量不碰及钢筋等),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

3.晚上十点至早上六点,控制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居民的休息。如有特殊情况,事先取得居民的同意。

4.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5.施工现场材料的运输车辆冲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有防止散落、飘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运送砂、石的车辆在卸车时,尽量不在夜间的睡觉时段,以免卸料噪音影响居民的休息。

6.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中止施工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7.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若施工需要破附近的路面或在路边挖坑,一定要设防护,夜间要设照明和警示灯。在近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应设置封闭的安全走道,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8.教育好工人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周边居民的正常活动。

9.施工现场公布施工投诉电话,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意见。

10.经常与附近单位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其意见,及时消除施工给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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