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方案22012-G_

2025-09-18 72点热度

1. 工程概况

    1. 基本说明

改建工程,施工单位为。

    1. 建筑物平面形状及特点

除沿建筑物外围搭设落地脚手架外,在电梯井内搭设电梯井架。具体平面布置参照图1。

2. 脚手架使用材料

2.1 落地式外脚手架

2.1.1Ф48×3.5钢管:主要使用在脚手架主骨架(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等),严禁与Ф51钢管混用。

2.1.2扣件:分直角扣、旋转扣、对接扣,主要用于钢管间连接。

2.1.3密目式安全网:主要用作安全围蔽。

[注:(1)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网目密度不低于2000目/100cm2。
    2. 网体各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必须牢固可靠,孔径不低于8mm。
    3. 网体缝线不得有跳针、漏缝,缝边应均匀。
    4. 一张网体上不允许有一个以上的接缝,且接缝部位应端正牢固。
    5. 不得有断纱、破洞、变形及有碍使用的编制缺陷。
    6. 阻燃安全网的续燃、阻燃时间均不得大于4s。

(2)架体材料必须符合要求,钢管扣件、安全网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使用期限,检验合格证。

(3)钢管应无裂纹、弯曲、压扁、锈蚀、壁厚锈蚀不得大于0.5mm。

(4)钢管上严禁打孔。

(5)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6) 平桥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兜底,必须使用合格的平网或钢桥板,不得使用立网或竹材,在结构固定必须在结构浇筑时预留间距不大于500mm,直径不小于8号铅水铁线固定。

(8)脚手架拉筋必须采用φ8或以上双支钢筋,不得使用铅水线,顶固使用钢管材,不得使用木材、竹材,刚性拉顶使用材料及型式按集团公司或四建公司已定要求实施。

(9)出入口通道顶的安全挡板应采用大于等于0.9m×1.8 m、18mm厚木板或大于等于0.8mm厚铁皮铺面(铁皮铺面时底应设置密铺竹),底用安全网密蔽。

3. 脚手架的布置

3.1落地式外脚手架

初定脚手架平桥宽为0.8m,中间设置一条钢管,平桥上铺钢棚板,垂直间距为1.95m,立柱间距为1.5m,具体搭设可见图2。

3.2施工梯

步级高为200mm,梯台尺寸为 1.2m×1.2m。施工梯可根据施工现场需要确定改变搭设位置,具体搭设见图4、5。

3.3电梯井架

根据施工需要,在电梯井内搭设电梯井架,井架垂直间距与脚手架同,平桥上满铺钢棚板,具体搭设宽度按实际施工需要确定。具体搭设见图3。

4. 脚手架的构造

4.1 落地式外脚手架

4.1.1 立杆(Ф48×3.5钢管)

平桥立杆纵向间距为≤1.95m,立杆接头应错开,相邻接头不得在同一步距内,并套上驳芯和对接扣扣紧牢固。当立杆从地面开始搭设时,柱脚加垫木板,立杆从楼面开始搭设时,柱脚加垫木枋(100mm×80mm)。

4.1.2 大横杆、小横杆间距(Φ48×3.5钢管)

大横杆间距为0.8m,小横杆间距为1.5m。

4.1.3 剪刀撑布置形式及间距

剪刀撑钢管间驳接应采用两只回转扣(@1000)并扣紧牢固,剪刀撑与立杆、水平杆连接应采用扣扣紧牢固。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应在45о至60о之间。由脚手架底部最边立杆开始搭设,脚手架外侧面每12m设置一道(每一对斜杆交叉为一道)向左、右、上方交叉延续到边到顶(设置参照图6)。

4.1.4 连墙件装置

采用钢管拉顶装置与M12膨胀螺栓作拉顶。平桥拉顶夹按楼层设置,平桥拉顶水平间距≤5.4m(如结构特殊可稍作调整),上下错开设置(设置参照图7)。

4.1.4 其他

脚手架纵、横向底部必须搭设扫地杆,扫地杆由Φ48×3.5钢管搭设,栏杆设置在距离平桥面0.9m处,用钢管搭设。

脚手架外侧面采用密眼安全网做围蔽。

4.1.5 平挡板和斜挡板

根据施工需要另行搭设,具体搭设宽度按实际施工需要确定。具体搭设见图8。

4.1.6立杆支承底座及基础

根据立杆支承处的界面情况说明采用底座的材料形式及基础处理、排水的要求等。

立杆基础应缘内外立杆宽度大于等于200m,浇筑厚度大于等于80mm混凝土并设置排水沟,如遇施工实际情况未能浇筑混凝土进行脚手架架设时,支承立杆土面必须均匀分层夯实、平整,并向建筑物外倾斜4%,立杆脚应垫放不小于80mm厚400mm×400mm混凝土垫块,并在离脚手架外立杆边,5m~7m处设置砖砌连续有效的排水沟。当脚手架设在结构楼面上时,立杆底座下应铺设垫板,并应对楼面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地 基 基 础 要 求

搭设高度(m) 地 基 土 质
中低压缩性且压缩性均匀 回填土 高压缩性或压缩性不均匀
≤25 夯实原土,干重力密度要求15.5kN/m3。立杆底座置于面积不少于0.075m2的混凝土垫块或垫木上。 土夹石或灰土回填夯实,立杆底座置于面积不少于0.1m2的混凝土垫块或垫木上。 夯实原土,铺设宽度不小于200mm的通长槽钢或垫木。
26~35 混凝土垫块或垫木面积不少于0.1m2,其余同上。 砂夹石回填夯实,其余同上。 夯实原土,铺厚不小于200mm砂垫层,其余同上。
36~60 混凝土垫块或垫木面积不少于0.15m2或铺通长槽钢或垫木,其余同上。 砂夹石回填夯实,混凝土垫块或垫木面积不少于0.15m2,或铺通长槽钢或垫木板。 夯实原土,铺150mm厚道渣夯实,再铺通长槽钢或垫木,其余同上。

注:表中混凝土垫块厚度不小于80mm;垫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

5. 脚手架搭设(或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搭设(或拆除)的准备工作、搭拆及步骤,使用荷载及要求,拆改的原则,安全管理,搭拆技术措施(高空作业,防雷、防火等),质量标准和要求等。

5.1脚手架的搭设:

5.1.1搭设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符合操作安全和使用安全的要求。

5.1.2搭设前必须对操作范围划定作业安全警戒区,封闭通道,设警示标志,派专责人员守卫,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封闭区内。

5.1.3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一致,严禁钢质材料和木或竹质材料以及不同规格材料混搭。严禁使用开孔钢管搭设脚手架主框架。

5.1.4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5.1.5外墙脚手架全部大横杆、小横杆、平桥底中间大横杆连接必须采用扣件连接。

5.1.6主要受力杆件必须使用标准扣件,且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适应,螺栓用扳手扣紧,扭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也不得大于65N·m。

5.1.7脚手架搭设前应先在基础上弹出立杆位置线,并按设计尺寸正确安放垫板、底座。竹、木脚手架立杆宜埋地,严禁在未夯实的回填土上搭设落地式脚手架。

5.1.8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纵向水平杆接头应错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连接必须用扣件并应拧紧螺栓,禁止用其他材料绑扎。

5.1.9搭设过程要尽快采取临时或有效的措施保证脚手架的稳定,如加设斜杆、抛撑或连墙推拉杆,及时加设剪刀撑、横向斜撑。

5.1.10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1.11脚手架架设高度6m前必须完善立杆脚部扫地杆、小横杆设置,扫地杆高度离地面不得大于200mm,小横杆应设置在扫地杆之下方,扫地杆必须连续设置,小横杆必须一立杆一小横杆。

5.1.12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lm,坡度宜采用l: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的宽度。斜道竹或木质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防滑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5.1.13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5.1.14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横向水平杆支承,两根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大于200mm。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固定牢固,不得用砖垫。竹笆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14号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5.1.15脚手架的外侧立杆、斜道和平台临边立杆的内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上栏杆上皮高为1200mm,下栏杆居中设置,在安全网外侧缘设厚度等于或大于10mm、高度大于或等于180mm,外油红白双色的踢脚板,并张挂密目网。安全网张挂应紧跟脚手架高度并应采用专用绳索,密目网上、下边缘开眼环扣应采用14号钢丝(如使用铁线其直径不应低于16“号”并紧密连接不应有孔洞)与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绑扎牢固,下边不得留有空隙,上边与纵向水平杆如有间隙不得大于l00mm,网体边缘所有开眼环扣都应绑扎牢固,不得形成空隙。

5.1.16立杆间距一般不大于2m,立杆横距不大于1.5m,连墙件不少于三步三跨,脚手架底层满铺一层固定的脚手板,结构施工作业层必须密铺,其它层段满铺不应小于3层。自作业层往下计,每隔12m须满铺一层脚手板。具体尺寸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表6.1.1-l和表6.1.1-2的规定或进行专项设计。

5.1.17外墙脚手架拉结点步距应小于等于4m,间距小于等于7m,单排脚手架拉结不大于40m2,双排不大于27 m2。

5.1.18搭设时,脚手架的安全设施,如安全挡板,安全网、连墙件等应与脚手架搭设的高度同步进行。

5.1.19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即悬空高)两步。

5.1.20外墙脚手架架设必须先于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高度,各部位架设并应高于建筑物、构筑物最高点1.2m以上(首层柱模板除外)。

5.1.2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倍横向立杆间距,且不应大于500mm。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立杆与大、小横杆的连接须用直角扣件。

5.1.2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水平面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l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5.1.23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5.1.24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得设置在同一步距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的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顶层顶步立杆如采用搭接接长,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mm。

5.1.25大横杆的对接扣件应错开位置,相邻两根大横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跨、同步内,不同跨、不同步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5.1.26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

5.1.27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1.28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5.1.29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跨设置一道。

5.1.30一字形、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5.1.31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

5.1.32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杆,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5.1.33剪刀撑的宽度不小于4跨且不大于6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5.1.34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5.1.35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5.1.36剪刀撑杆驳接长度应不小于1m,驳接扣为不小于2个,接扣防滑脱留尾长度为100mm,剪刀撑交叉点应设固定锁扣。剪刀撑的两端除用旋转扣件与脚手架的立杆或大横杆扣紧外,在中间应加设2~4个扣结点。

5.1.37底层、作业层及相隔不大于五步平桥(10m)脚手板应满铺。每件脚手板应支承在三条以上的纵杆上,并用镀锌钢丝绑扎牢固,不得有空洞、探头板现象。

5.1.38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5.1.39脚手架首层第一道平桥与建筑物封蔽应在首层结构模板拆除后二天内设置完成,操作层的脚手架平桥与建筑物封蔽应在结构楼层砼浇筑完成后进入下一结构施工前完成,每10m完全封蔽按施工实际进度情况及时完善。

5.1.40外墙脚手架防雷设置应在架设高度10m前设置完善接地电阻(小于等于10欧姆)。防雷接地应在脚手架四大角同时设置。在脚手架验收时提交测试记录

5.2脚手架的拆除:

5.2.1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脚手架拆卸前施工现场应组织拆卸人员进行交底(按现场实际环境要求),并对整个脚手架的安全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

5.2.2拆卸时安全监控除专业队伍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控外,施工现场必须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指挥监控全过程。

5.2.3拆除前必须对拆除范围划定作业安全警戒区,封闭通道,设警示标志,派专责人员守卫,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封闭区内。

5.2.4拆除附在脚手架上电线、设备、水管及清理所有杂物,清除地面障碍物。

5.2.5由项目部组织对外墙装饰质量全面检查,确认验收,办理工序间的交接手续。对需要配合拆除期间的饰面修补工作的,派出专业工人跟随配合。要进行瓦作或其它修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拆卸人员的指挥,并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5.2.6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5.2.7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5.2.8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5.2.9当脚手架采用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横向斜撑等加固杆件进行加固。

5.2.10脚手架拆除的顺序与搭设相反,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般为安全网→连墙件→脚手板→大横杆→小横杆→立柱。

5.2.11脚手架的拆除应由上而下,从一端向另一端,逐层进行,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除安全网、栏杆应站在本层拆除外,其余各部分必须站在下层拆上层。拆除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最后拆除连墙件。

5.2.12拆除过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垂直运输机械吊运至地面,严禁抛掷。

5.2.13拆卸的材料必须随时清理,平桥堆放材料不得大于排栅荷载,并在班前全部清理至地面。脚手架拆下的各类构配件应分类堆放,并分批退场。

5.3质量标准

5.3.1脚手架立杆应立于坚实的基础上,周边无积水。底座的沉降不应大于10mm。

5.3.2立杆架设要垂直,垂直度控制在0.3%以内,且全高不大于100mm。

5.3.3大横杆水平偏差不大于0.3%,且一根杆(三跨)的两端高差不大于20mm,同一排大横杆水平高差不大于50mm。

5.4使用说明

5.4.1脚手架搭设完毕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4.2如没有特殊说明,脚手架一般的使用荷载为:结构阶段为二步桥,每步3kN/m2;装饰阶段为三步桥,每步2kN/m2。

5.4.3在不违反本搭设方案的原则下,可对脚手架作出改动;如遇特殊情况改变较大,涉及受力节点变动或确因操作需要作出修改,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方案,提出可靠措施,并经方案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

5.4.4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5.4.5施工临时用电不得利用脚手架作为固定支架。

5.5安全管理

5.5.1脚手架架设前必须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公司主责部门批准后,报送现场监理批准后才能进行脚手架施工。

5.5.2脚手架搭拆工程必须由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并由项目负责人与其签订安全责任指标分解协议。

5.5.3脚手架架设前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架设队伍具体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5.5.4任何人员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对违章作业有权进行制止。

5.5.5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5.5.6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5.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a.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b. 连墙件。

5.5.8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方案、措施要求进行过程跟踪监控。脚手架搭拆应有技术人员在场指挥和管理,拆除时还指派专责安全员监控。

5.5.9脚手架搭设,应由专责质量安全部门进行分段或总体完成的验收。

5.5.10脚手架验收使用后,有下列情况的须进行检查,合格才能继续使用:

a. 连续使用达到6个月;

b. 施工中曾停止使用15天以上,需恢复使用前;

c. 在大风雨或台风、地震后;

d. 在使用中发现有显著的下沉、变形或其他的安全隐患。

5.5.11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50m的,方案内应附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及详图。

5.6安全技术措施

5.6.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扣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者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挂点必须牢固可靠。

5.6.2施工操作人员在搭拆脚手架时,须随身携带工具袋,细件物件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细小的工具如扳手等应有防甩脱措施。待装或拆除的构件要放好放稳,严禁乱扔,防止坠物伤人;用人力传递构件时,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上下传递要特别小心,双方的交接稳固可靠。

5.6.3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5.6.4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各项规定,做好防滑措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赤脚进行作业。

5.6.5严禁酒后作业。

5.6.6严禁上下交叉作业。

5.6.7遇六级以上大风、雨天、雷电、浓雾等恶劣天气和夜间禁止进行搭拆脚手架作业。

5.6.8做好脚手架搭拆过程的临边围护措施,当脚手架需用分段、分立面拆除或留下局部脚手架时,对不拆的脚手架两端按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搭设的规定,两端加设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5.6.9必需进行焊割工作的,按现场动火作业要求做好申报、监焊、检查等工作。

5.6.10严禁在现场随意或流动吸烟,吸烟必须在指定的吸烟区内。

5.6.11有关安全、防火、质量管理、文明施工,本方案未详之处,除执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外,还须执行公司及上级的标准和规定。

6. 验收要求

6.1外墙脚手架应分阶段办理验收,第一阶段为首层地面至10m,其余按每增加高度18m进行阶段验收。

6.2外墙脚手架按阶段架设完毕进行验收,验收程序:班组→专业队伍→使用单位(现场)→项目管理公司(独立法人资质的专业公司由工程部负责验收),脚手架经各级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部)发给验收合格证明。

6.3各阶段验收应在各阶段高度完成排栅架设后10天内完成验收办理各项手续。

6.4脚手架经验收合格使用后施工现场应组织有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脚手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7. 附图

7.1脚手架平面布置图

7.2脚手架剖面图

7.3 电梯井架平、剖面图

7.4施工梯平面图

7.5 施工梯立面图

7.6脚手架立面图

7.7附墙拉顶装置大样

7.8双层平挡板立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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