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公告,拟注销3730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都是建造师或者企业主动、自愿纠正“挂证”的。因此,没有给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的处罚。 (1)因存在“无法联系注册人员或企业”的“挂证”情形,企业或注册人员单方面提出了注销“挂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申请,自愿纠正“挂证”行为。 (2)对提出申请的3730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办理注销手续。 文件原文: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