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令”),6月1日起实施。 这是继2000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之后, 近18年来迎来的首次大变革。 一、明确全国执行统一的规模标准 16号令删除了原3号令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的规定,明确全国适用统一规则,各地不得另行调整。 这里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