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6月30日起,降低政府投资项目各类保证金缴纳金额。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二、实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 6月30日起,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建企可免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实名制管理到位、连续两年未被欠薪立案且未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建企,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被欠薪立案的建企,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金额,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