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第四条 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市场主体人身权利、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