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10月18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注册建造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11月20日之前) (二)全面排查(12月20日之前) 省厅会同社会保险管理等单位,对全省建造师社保缴纳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排查。对排查出的参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建造师注册人员,省厅将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并向社会公开,名单通报至各级主管部门。 (三)整改处理(2023年5月31日之前) 处理方式 经调查: 存在违规行为的二级建造师依法撤销其注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