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4〕73号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人防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程序,提升企业申办并联竣工验收效率和质量,结合国务院督查组调研意见和对营商环境建设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并联审批相关工作制度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应严格执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全程网办、限时办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