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广西住建厅印发4个征求意见稿,对严禁垫资承包、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行业突出问题,逐一作出说明。具体如下: 一、工程款支付担保1、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建和市政项目,必须由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支付实行担保。 2、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建设单位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 3、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15%。 4、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保函的原件和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的保函复印件,否则视为建设资金未落实,不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