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质安〔2025〕1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为适应人民群众对住房质量的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我省新建改善型住宅工作,引导市场主体推广应用我省有关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的技术要求,提升工程品质,建设“好房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设计服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改善型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做好产品策划和设计,认真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秉持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理念,以提升质量、功能、性能、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