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及报批工作程序 目的 保证项目立项及报批报建工作能够及时地适应和配合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和报批报建。 引用文件 3.1《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依法行政手册》 定义 无。 职责 5.1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向计划局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审批公司《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见GFP4-5-F1)。 5.2项目开发部经理负责公司对外项目立项及与国土局有关的报批报建的工作安排。 5.3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负责安排与消防局、人防办有关的消防、人防报批报建工作。 5.4工程…